[实用新型]一种可回收土钉的基坑支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32437.6 | 申请日: | 2017-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322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发明(设计)人: | 陈泰霖;王安明;孟庆伟;郏庆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主分类号: | E02D5/74 | 分类号: | E02D5/74;E02D17/20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41109 | 代理人: | 王晓丽 |
地址: | 450045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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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回收 基坑 支护 结构 | ||
1.一种可回收土钉的基坑支护结构,包括设置于基坑边坡钻孔内的套管,土钉设在套管内,套管与基坑钻孔之间注入水泥浆,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由扩大端和直管端构成,扩大端内的土钉上设置有自动脱开装置,所述自动脱开装置包括土钉外套设的具有楔形内孔的锚具,至少有两个楔形夹片卡设在锚具与土钉之间,土钉的端部与扩大端的端部之间有一定的间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土钉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在土钉的端部与扩大端的端部之间夹设有塑料泡沫。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土钉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楔形夹片为均匀卡设在锚具与土钉之间的2—3片中的任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土钉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是塑料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土钉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扩大端由一个只能容纳夹片且不能容纳锚具的结构件和一个可容纳锚具的管件构成,可容纳锚具的管件与直管端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回收土钉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只能容纳夹片且不能容纳锚具的结构件由一个直径略大于土钉外径的直管管件和一个喇叭口状管件构成,可容纳锚具的管件是直径略大于锚具外径的直管管件。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回收土钉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只能容纳夹片且不能容纳锚具的结构件由一个直径略大于土钉外径的直管管件和一直径小于锚具外径的直管管件构成,即阶梯管件,可容纳锚具的管件是直径略大于锚具外径的直管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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