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折叠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47220.2 | 申请日: | 2017-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736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3 |
发明(设计)人: | 陈昭胜;陈以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昭胜;陈以顺 |
主分类号: | B62B3/02 | 分类号: | B62B3/02;B62B7/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91 | 代理人: | 赵红霞 |
地址: | 100048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折叠 | ||
1.一种折叠车,包括:
车架,包括相对设置的前框架(40)和后框架(30);
底架组件,包括铰接在所述前框架(40)和所述后框架(30)之间、并相互铰接的前底架组件(12)和后底架组件(11);
主筐体,包括设置在所述前底架组件(12)和后底架组件(11)上方并相互铰接的前主筐体构件(72)和后主筐体构件(71);
两组侧壁组件,每一组分别包括相互铰接并呈一定角度的后底架横杆支撑(22)和前底架横杆支撑(23),其中所述前底架横杆支撑(23)通过主侧壁组件前部连接件(25)铰接于所述前框架(40),所述后底架横杆支撑(22)通过主侧壁组件后部连接件(24)铰接于所述后框架(30),所述后底架横杆支撑(22)和前底架横杆支撑(23)铰接于底架横杆连接件(21),所述两组侧壁组件共包括两个底架横杆连接件(21),所述两个底架横杆连接件(21)之间连接有底架横杆(14),所述底架横杆(14)位于所述底架组件的下方;
所述前底架横杆支撑(23)与所述前框架(40)之间分别铰接设置有主筐体前支撑(75/76),所述后底架横杆支撑(22)和所述后框架(30)之间分别铰接设置有主筐体后支撑(73/74);
当所述前底架组件(12)和所述后底架组件(11)的铰接处的中间底架接头(13)被相对向上抬起时,所述前底架组件(12)和所述后底架组件(11)被相对折叠,所述前框架(40)和所述后框架(30)相对靠近,所述后底架横杆支撑(22)和所述前底架横杆支撑(23)相对枢转靠近,所述主筐体前支撑(75/76)和所述主筐体后支撑(73/74)分别驱动所述前主筐体构件(72)和所述后主筐体构件(71)绕着其枢转位置的主筐体中部接头(79)向下收折。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每一组所述侧壁组件还包括相互铰接的辅助侧壁组件后部连接件(61)和辅助侧壁组件前部连接件 (62),所述辅助侧壁组件后部连接件(61)铰接于所述前框架(40),所述辅助侧壁组件前部连接件(62)铰接于所述后框架(30)。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底架横杆支撑(22)和所述辅助侧壁组件后部连接件(61)交叉设置并能够相对枢转;所述前底架横杆支撑(23)和所述辅助侧壁组件前部连接件(62)交叉设置并能够相对枢转。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车还包括手柄组件(50),所述手柄组件(50)铰接于所述后框架(30)。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组件还包括相互铰接的手柄支撑上部区域(57)和手柄支撑下部区域(58),所述手柄支撑上部区域(57)铰接于所述手柄组件(50)的手柄延伸部(51),所述手柄支撑下部区域(58)铰接于后框架(30)。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侧壁组件左后侧壁连接(24/26)朝向远离所述后框架(30)的方向延伸形成后筐组件(28)。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筐组件(28)通过后筐组件支撑(29)铰接至所述手柄支撑上部区域(57)和所述手柄支撑下部区域(58)铰接处的手柄支撑接头(59),所述后筐组件支撑(29)的一端铰接至所述后筐组件(28),另一端铰接至所述手柄支撑接头(59)。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组件(50)通过右后框架手柄接头(35)和左后框架手柄接头(36)枢转地设置在所述后框架(30),所述手柄组件(50)包括一对由手柄柄体(55)连接的手柄延伸部(51),其中左手柄接头(53)连接到手柄柄体(55)的左端,右手柄接头(54)连接到手柄柄体(55)的右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框架(40)的下方设置有前轮组件,所述后框架(30)的下方设置有后轮组件。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底架组件(11)在远离所述前底架组件(12)的一端下方设置有脚架,所述脚架包括脚支撑延伸部(17)以及脚支撑延伸部横杆(18),在所述折叠车处于收折模式时, 所述脚架用于提供支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昭胜;陈以顺,未经陈昭胜;陈以顺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647220.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折叠车
- 下一篇:一种建筑施工用钢管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