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80255.6 | 申请日: | 2017-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7078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06 |
发明(设计)人: | 董艺;林晓洁;冷元弘;臧英明;钟虹;李丽莎;刘晋夫;汤静;熊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景竹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湖南莎丽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2G3/04 | 分类号: | D02G3/04;D01G13/00;D01G2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林青中 |
地址: | 413000 ***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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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酰亚胺 纤维 竹纤维 混纺 纱线 加工 系统 | ||
1.一种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清梳联合机、第一预并条机、第二清梳联合机、第二预并条机、混并条机、粗纱机及细纱机,所述第一清梳联合机和所述第一预并条机相邻设置且用于处理聚酰亚胺纤维,所述第二清梳联合机和所述第二预并条机相邻设置且用于处理竹纤维,所述混并条机与所述第一预并条机和所述第二预并条机分别相邻设置,所述混并条机、所述粗纱机和所述细纱机依次相邻设置,所述细纱机为紧密纺细纱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细纱机包括后罗拉、与所述后罗拉对应的后罗拉上皮辊、中罗拉、与所述中罗拉对应的中罗拉上皮辊、前罗拉、与所述前罗拉对应的前罗拉上皮辊、集束器、上皮圈、设于所述前罗拉前面的集聚罗拉及与所述集聚罗拉对应的集聚罗拉上皮辊;所述集束器设于所述集聚罗拉和所述前罗拉之间且与所述集聚罗拉和所述前罗拉分别贴合,所述前罗拉和所述集聚罗拉通过齿轮传动连接,所述上皮圈设于所述集聚上皮辊和所述前罗拉上皮辊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罗拉与所述后罗拉之间设有摩擦轮,所述摩擦轮与所述中罗拉和所述后罗拉分别相切设置。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聚罗拉的表面设有波浪形齿纹。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聚罗拉的直径为25~30mm,所述集聚罗拉上皮辊的直径为21mm。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聚罗拉的圆心与所述前罗拉的圆心之间的水平距离为21mm,所述集聚罗拉的圆心与所述前罗拉的圆心之间的垂直距离为20mm。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梳联合机及所述第二清梳联合机均包括依次设置的开棉机、混棉机、清棉机及梳棉机。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开棉机为单轴流开棉机。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棉机为多仓混棉机。
10.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聚酰亚胺纤维与竹纤维混纺纱线加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并条机的并条道数为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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