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食物烹饪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88914.0 | 申请日: | 2017-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80811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3 |
发明(设计)人: | 尼古拉斯·穆尔;杰雷米·奎纳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SEB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11111 | 代理人: | 李强;段晓玲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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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放口 离心涡轮 烹饪空间 食物烹饪设备 蒸汽排放口 法线方向 切线 本实用新型 定向选择 烹饪设备 气流冲击 切线方向 切向分量 上游端部 设备外部 不平行 偏转器 水蒸汽 导管 非零 排出 蒸汽 排放 外部 出口 | ||
1.一种食物烹饪设备,所述食物烹饪设备包括:
-离心涡轮(2),所述离心涡轮被布置用于在烹饪空间中产生气流,
-蒸汽排放口(1),所述蒸汽排放口被布置用于朝向所述设备的外部排放存在于所述烹饪空间中的蒸汽,
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口(1)在其通过表面的任何点上具有法线方向(N),所述法线方向具有至少一个沿着圆(C)的切线方向(T)的非零分量,所述圆以所述离心涡轮(2)为中心并且通过所述排放口(1)的中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口(1)在其通过表面的任何点上具有法线方向(N),所述法线方向相对于所述圆(C)的切线方向(T)以一角度(α2)定向,所述角度(α2)在110°至125°的范围内,所述圆以所述离心涡轮(2)为中心并且通过所述排放口(1)的中心。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设备包括蒸汽排放管(13),所述蒸汽排放管布置在所述排放口(1)和所述烹饪设备的外部之间并且具有纵向方向,所述排放口(1)在其通过表面的任何点上具有法线方向(N),所述法线方向相对于所述蒸汽排放管(13)的纵向方向以一角度定向,所述角度在20°至35°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口(1)和/或所述排放管(13)直接由限定所述烹饪空间的隔板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空间包括烹饪空间的上部,所述上部由上隔板形成,所述上隔板包括至少一个平坦并且平行于所述离心涡轮(2)的旋转轴线的面,在所述面上布置所述排放口(1),并且所述排放口(1)相对于所述平坦面以一角度(α1)定向,所述角度(α1)在20°至35°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口(1)由平坦的网形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涡轮(2)包括多个叶片,并且所述排放口(1)具有至少一个被布置距离所述叶片的端部小于10mm的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设备包括壳体(7)和烹饪篮(10),所述烹饪篮相对于所述壳体可拆卸并且被布置用于接收待烹饪食物,所述烹饪篮(10)沿着垂直于所述离心涡轮(2)的旋转轴线的方向相对于所述壳体(7)平移活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设备包括加热机构,所述加热机构布置在所述烹饪篮(10)和所述离心涡轮(2)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篮(10)相对于所述壳体(7)滑动连接地安装。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口(1)布置在所述烹饪设备的与使用者可抓握所述烹饪篮(10)的一侧相对的一侧。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设备包括密封机构,所述密封机构布置在与所述烹饪篮(10)连为一体的门和所述设备的壳体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口(1)在其通过表面的任何点上具有法线方向(N),所述法线方向相对于所述圆(C)的切线方向(T)以一角度(α2)定向,所述角度(α2)在110°至118°的范围内,所述圆以所述离心涡轮(2)为中心并且通过所述排放口(1)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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