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镜子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01976.0 | 申请日: | 2017-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961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6 |
发明(设计)人: | 林嘉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门市昊创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6/00 | 分类号: | F21S6/00;F21V33/00;F21V23/04;A47G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达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44314 | 代理人: | 林俭良,张约宗 |
地址: | 529100 广东省江门***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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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镜子 | ||
1.一种镜子,其特征在于,包括镜子本体(10)、支杆(20)和底座(30),所述支杆(20)连接所述镜子本体(10)和所述底座(30),所述镜子本体(10)上设置有照明灯,所述支杆(20)与所述底座(30)之间通过充电接口(31)可拆卸地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口(31)设置在所述底座(30)上,所述充电接口(31)为圆柱状接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30)为可放置物品的置物盘。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30)上设置有USB接口(50),所述镜子通过所述USB接口(50)接入电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20)内设置有为所述照明灯供电的电池,所述电池为可充电电池。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包括设置在所述镜子本体(10)正面的第一照明灯(11)和设置在所述镜子本体(10)背面的第二照明灯(1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灯(11)和所述第二照明灯(12)为LED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灯(11)呈环状,并设置在所述镜子本体(10)正面的边缘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6-8任一项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子设置有用于控制所述第一照明灯(11)和第二照明灯(12)的开/关、亮度和色温的控制装置(4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子本体(10)为圆台状、圆柱状或者椭圆台状,所述镜子本体(10)的边缘设置有保护边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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