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缓解核电厂严重事故后堆外蒸汽爆炸后果的能量吸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38198.2 | 申请日: | 2017-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5297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1 |
发明(设计)人: | 石雪垚;王辉;陈巧艳;毛亚蔚;韩晓峰;王世民;刘建平;周喆;雷宁博;孙婧;李汉辰;李精精;王贺南;蔡盟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21C9/004 | 分类号: | G21C9/0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任晓航;屈献庄 |
地址: | 10084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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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缓解 核电厂 严重 事故 后堆外 蒸汽 爆炸 后果 能量 吸收 装置 | ||
1.一种缓解核电厂严重事故后堆外蒸汽爆炸后果的能量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作为内层(1)的低密度泡沫铝层和作为外层(2)的高密度泡沫铝层;所述外层(2)的形状与反应堆堆坑墙壁的几何形状相吻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缓解核电厂严重事故后堆外蒸汽爆炸后果的能量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1)内侧和外层(2)外侧设置有外壳层(3)。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缓解核电厂严重事故后堆外蒸汽爆炸后果的能量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层(3)上设置有固定结构。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缓解核电厂严重事故后堆外蒸汽爆炸后果的能量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层(3)的厚度为1-2mm。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缓解核电厂严重事故后堆外蒸汽爆炸后果的能量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低密度泡沫铝层的孔隙率为80%-95%,所述高密度泡沫铝的孔隙率不小于60%且小于80%。
6.如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缓解核电厂严重事故后堆外蒸汽爆炸后果的能量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低密度泡沫铝层的厚度为5-10cm,所述高密度泡沫铝厚度为5-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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