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折弯连接机构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40300.2 | 申请日: | 2017-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5853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02 |
发明(设计)人: | 李玉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6 | 分类号: | F16M11/06;F16C11/04;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3 | 代理人: | 许静,安利霞 |
地址: | 5238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折弯 连接 机构 电子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器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折弯连接机构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的移动智能电子设备都是平面化的,平面化的智能移动电子设备屏幕所带来的视觉观赏局限性很大,雷同的设计使我们产生审美疲劳的同时也感觉到创新设计的缺乏。
电子设备若采用折弯式设计,除了受限于柔性可折屏幕之外,对折弯机构的依赖性也非常大。一个好的优良的折弯机构对折叠屏幕类产品的诞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常用的折弯机构通常为通过一转轴结构实现电子设备中不同两部分组件的折弯及叠合,该结构的机械结构所达到的弯折效果较为单一,无法满足越来越普及使用的柔性可折屏幕的多角度弯折显示效果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一种折弯连接机构及电子设备,以解决现有的弯折机构的机械结构所达到的弯折效果较为单一,无法满足越来越普及使用的柔性可折屏幕的多角度弯折显示效果需求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折弯连接机构,包括:
连接件,所述连接件包括至少一个铰链单元,所述铰链单元的第一端为圆弧状的第一半包围结构,第二端为第一柱体结构;
第一支撑件,所述第一支撑件的一端为第二柱体结构;
第二支撑件,所述第二支撑件的一端为圆弧状的第二半包围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柱体结构和第二柱体结构的半径,均与第一半包围结构和第二半包围结构的半径相适配;所述连接件一端的第一柱体结构与所述第二支撑件的第二半包围结构相套接,所述连接件另一端的第一半包围结构与所述第一支撑件的第二柱体结构相套接。
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如上所述的折弯连接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该结构中,连接件中包含具有圆弧状的第一半包围结构及第一柱体结构的铰链单元,且第二支撑件包含圆弧状的第二半包围结构,第一支撑件包含第二柱体结构,该连接件中的铰链单元为至少一个,连接件通过其中的铰链单元与第一支撑件及第二支撑件活动套接,形成链条结构,在使用中可以沿着折弯机构的任何一级旋转中心自由弯曲,而不会破裂和受损,使电子设备及其柔性显示屏实现多种形态和角度的折叠、折弯及支撑定位,实现电子设备及其中显示屏幕的有限尺寸的扩展。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图1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折弯连接机构的结构图;
图2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折弯连接机构的部件细节图;
图3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折弯连接机构与柔性显示屏的安装配合示意图;
图4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折弯连接机构的折弯示意图一;
图5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折弯连接机构的折弯示意图二;
图6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折弯连接机构的折弯示意图三;
图7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铰链单元的构造图。
附图标记:其中图中:
1-连接件,2-铰链单元,3-第一支撑件,4-第二支撑件,5-柔性显示屏,6-空心,7-切口边缘C角结构,8-凹坑,9-半包围结构,10-柱体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一种折弯连接机构,结合图1、图2、图3所示,包括:
连接件1,所述连接件1包括至少一个铰链单元2,该铰链单元2的第一端为圆弧状的第一半包围结构,第二端为第一柱体结构;第一支撑件3,该第一支撑件3的一端为第二柱体结构;第二支撑件4,该第二支撑件4的一端为圆弧状的第二半包围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74030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