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无人机的缓落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57730.5 | 申请日: | 2017-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0691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6 |
发明(设计)人: | 曹海燕;杨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翼添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17/80 | 分类号: | B64D17/80;B64D4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97 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无人机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无人机相关配件制造领域,涉及无人机降落领域的研究,具体为一种用于无人机的缓落装置。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UAV”),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行器。无人机实际上是无人驾驶飞行器的统称,从技术角度定义可以分为:无人固定翼机、无人垂直起降机、无人飞艇、无人直升机、无人多旋翼飞行器、无人伞翼机等。
与载人飞机相比,它具有体积小、造价低、使用方便、对作战环境要求低、战场生存能力较强等优点。由于无人驾驶飞机对未来空战有着重要的意义,世界各主要军事国家都在加紧进行无人驾驶飞机的研制工作。2013年11月,中国民用航空局(CA)下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由中国AOPA协会负责民用无人机的相关管理。根据《规定》,中国内地无人机操作按照机型大小、飞行空域可分为11种情况,其中仅有116千克以上的无人机和4600立方米以上的飞艇在融合空域飞行由民航局管理,其余情况,包括日渐流行的微型航拍飞行器在内的其他飞行,均由行业协会管理、或由操作手自行负责。
在现有技术中,无人机基本上都没有缓落装置,无人机降落的时候大多数是配合动力来进行降落的,但是这一方式有一缺点就是在无人机遇到不可抗因素失控的时候,无人机会无法控制地坠落地上,无人机本身强度很高,加上无人机的重量,无人机在失控坠落到地上的时候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无人机的缓落装置。
一种用于无人机的缓落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缓落装置主体、伞仓、弹出装置、切断装置、能源装置、重力感应装置、信号感应装置、无人机主体和无人机驱动装置,所述缓落装置子主体与无人机主体相连接,所述伞仓设置在缓落装置主体的内部,所述弹出装置设置在缓落装置主体的一侧,所述切断装置设置在伞仓的内部,所述能源装置设置在缓落装置主体的外部,所述重力感应装置设置在缓落装置主体的底部,所述信号感应装置设置在伞仓的底部,所述无人机主体上设置有多个无人机驱动装置。
所述能源装置为一块太阳能电池板。
所述缓落装置主体设置在相邻的两个无人机驱动装置之间。
所述缓落装置主体上设置有用于与无人机主体相连接的缓落装置安装槽,所述无人机主体通过缓落装置安装槽与缓落装置主体相连接。
所述缓落装置安装槽上还设置有用于锁紧固定缓落装置主体的安装槽锁紧装置。
工作原理:
在无人机上加装缓落装置之后,当无人机是空挡时候,首先重力感应装置检测到无人机下降的动力加速度,同时信号感应装置感应不到我们的遥控信号时,此时弹出装置将伞仓内的降落伞弹出,待无人机安全落地之后,切断装置将降落伞切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由于采用了缓落装置,使得无人机在失控的时候造成的破坏性降低到最小。
2.由于采用了缓落装置,使得无人机在失控的时候能够整体缓落到地面,使得无人机机体受到了保护,不会使得无人机坠毁,这样降低了无人机的维修成本。
附图标记
1.缓落装置主体、2.伞仓、3.弹出装置、4.切断装置、5.能源装置、6.重力感应装置、7.信号感应装置、8.无人机主体、9.无人机驱动装置、10.缓落装置安装槽、11.安装槽锁紧装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用于无人机的缓落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缓落装置主体1、伞仓2、弹出装置3、切断装置4、能源装置5、重力感应装置6、信号感应装置7、无人机主体8和无人机驱动装置9,所述缓落装置子主体1与无人机主体8相连接,所述伞仓2设置在缓落装置主体1的内部,所述弹出装置3设置在缓落装置主体1的一侧,所述切断装置4设置在伞仓2的内部,所述能源装置5设置在缓落装置主体1的外部,所述重力感应装置6设置在缓落装置主体1的底部,所述信号感应装置7设置在伞仓2的底部,所述无人机主体8上设置有多个无人机驱动装置9。
实施例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翼添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成都翼添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757730.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于植保无人机的药箱
- 下一篇:一种带有缓落装置的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