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高强度箱型钢板剪力墙支柱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59123.2 | 申请日: | 2017-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174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16 |
发明(设计)人: | 李龙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B2/58 | 分类号: | E04B2/58 |
代理公司: | 杭州融方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3266 | 代理人: | 沈相权 |
地址: | 311200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强度 型钢 剪力 支柱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剪力墙支柱系统,尤其涉及一种高强度箱型钢板剪力墙支柱系统,用于钢结构领域。
背景技术
进入21世纪以来,建筑业迅猛发展,各种造型的地标性建筑层出不穷,怎样使建筑更高、更靓是现在人们最求的目标,那么对建筑的制造难度也在几何级数的增大,钢结构应运而生,成就了市场的主力。在现在全钢超高层中结构中,结构体系为:箱型钢板剪力墙-钢框架结构-支撑。箱型钢板剪力墙已经替代了原来的钢筋混泥土剪力墙,这种新型的剪力墙自重更轻,抵抗侧力更加合理。但是现有剪力墙会存在支撑和扩展性能相对不足,无法满足现在有需求。
中国专利201010152079.1 ,公开一种钢板剪力墙,包括周边柱、周边梁和内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填板上至少设有一条狭缝,所述狭缝横向设置,自所述内填板与周边柱的接触部位向内填板内部延伸,所述内填板与所述周边柱连接,所述内填板与所述周边梁互不连接。此结构适配性较差,而且不能满足使用需求,支撑力度较低。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紧凑,提高良好的支撑和扩展性能的一种高强度箱型钢板剪力墙支柱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高强度箱型钢板剪力墙支柱系统,包括下箱型构件,所述的下箱型构件的上端面设有与下箱型构件呈倾斜分布的中箱型构件,所述的中箱型构件的上端面设有与中箱型构件相固定的上箱型构件,所述的上箱型构件与中箱型构件间的夹角等于中箱型构件与上箱型构件间的夹角,所述的上箱体构件、中箱型构件和下箱型构件中的内壁分别设有若干栓钉,所述的上箱体构件、中箱型构件和下箱型构件拼装成剪力墙支柱;
所述的剪力墙支柱的左端设有纵向延伸的下牛腿,所述的剪力墙支柱的右端设有横向延伸的上牛腿,所述的剪力墙支柱的中端设有支撑牛腿组件,所述的支撑牛腿组件与上牛腿间的间距小于支撑牛腿组件与下牛腿间的间距;
所述的支撑牛腿组件包括左牛腿底座和右牛腿底座,所述的左牛腿底座设在上箱型构件中,所述的右牛腿底座设在下箱型构件中,所述的左牛腿底座与右牛腿底座间通过围梁固定,所述的左牛腿底座与上箱型构件相套接分布,所述的右牛腿底座与下箱型构件相套接分布,所述的左牛腿底座的外壁设有左牛腿,所述的右牛腿底座的外壁设有右牛腿。
作为优选,所述的左牛腿的高度大于右牛腿的高度。
具备良好的支撑和调节性能。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高强度箱型钢板剪力墙支柱系统,结构紧凑,提高支撑性能,提升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B-B剖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实施例1: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高强度箱型钢板剪力墙支柱系统,包括下箱型构件1,所述的下箱型构件1的上端面设有与下箱型构件1呈倾斜分布的中箱型构件2,所述的中箱型构件2的上端面设有与中箱型构件2相固定的上箱型构件3,所述的上箱型构件3与中箱型构件2间的夹角等于中箱型构件2与上箱型构件3间的夹角,所述的上箱体构件3、中箱型构件2和下箱型构件1中的内壁分别设有若干栓钉4,所述的上箱体构件3、中箱型构件2和下箱型构件1拼装成剪力墙支柱5;
所述的剪力墙支柱5的左端设有纵向延伸的下牛腿6,所述的剪力墙支柱5的右端设有横向延伸的上牛腿7,所述的剪力墙支柱5的中端设有支撑牛腿组件,所述的支撑牛腿组件与上牛腿7间的间距小于支撑牛腿组件与下牛腿6间的间距;
所述的支撑牛腿组件包括左牛腿底座8和右牛腿底座9,所述的左牛腿底座8设在上箱型构件3中,所述的右牛腿底座9设在下箱型构件1中,所述的左牛腿底座8与右牛腿底座9间通过围梁10固定,所述的左牛腿底座8与上箱型构件3相套接分布,所述的右牛腿底座9与下箱型构件1相套接分布,所述的左牛腿底座8的外壁设有左牛腿11,所述的右牛腿底座9的外壁设有右牛腿12。
所述的左牛腿11的高度大于右牛腿12的高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75912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