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中央空气净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68573.8 | 申请日: | 2017-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652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5 |
发明(设计)人: | 崔静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1/02 | 分类号: | F24F1/02;F24F3/16;F24F11/64;F24F11/89;F24F13/28;F24F1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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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610000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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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央 空气 净化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中央空气净化器,净化器壳体的下部侧壁上设有新风进风口和室内回风口,净化器壳体内与新风进风口和所述室内回风口对应的位置为空气混合段,用于对混合空气加热的空气加热器、用于过滤空气中漂浮灰尘的初效过滤器、用于吸附过滤有害气体的活性炭过滤器、用于过滤有害化学物质的中效过滤器、用于送风增压的主变频风机和用于过滤PM2.5颗粒物的高效过滤器依次由下而上设于净化器壳体内并位于空气混合段的上方,净化器壳体的顶部设有出风口。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多种空气过滤器、空气加热器和主变频风机有机整合在一起,既能减少热量(或冷量)损失,降低能耗,又能提高室内空气洁净度,并具有温度补偿功能,适用于各种场合。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用于家庭、幼儿园、学习、办公室等室内空气净化、能源回收、新风预加热以及在线空气有害成分监测的空气净化器,尤其涉及一种高效过滤PM2.5、甲醛等有害物质的中央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一个人一天需要呼吸9000升空气,其中80%来自于室内,室内空气质量的品质,直接决定人体的健康。然而有研究表明,密闭的室内空气污染程度是室外的20倍,要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通风换气是最有效的办法。
室内空气主要由大气中的PM2.5、室内产生的异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窗户凝露、霉菌霉斑、甲醛和气溶胶烟气,窗帘、床单及地毯上的皮屑,甲醛干洗剂、油烟、清洁用品释放的化学成分等有害气体污染的,故此对室内空气的净化,保证人体的健康必须对上述有害物质进行处理净化,使室内达到适于人体生活的环境要求。
针对以上诸多问题,准确的净化处理系统是非常有必要性的。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空气净化产品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室内自循环净化器和新风处理系统。
然而,室内自循环净化器和新风处理系统并不能有效解决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具体原因如下:
一、室内自循环净化器
1. 室内自循环净化器实用净化面积较小,并且针对不同房间不能达到共用要求,只能单独房间实用。
2. 室内自循环净化器净化能力较小,室内自循环净化器不能满足整个房间的净化要求,由于该净化器的只能净化靠近设备的较小范围,通过过滤后的空气送到空间内也只能净化靠近设备的较小范围,故达不到整体空间的净化效果,测试数据也如实反应该问题。
3. 室内自循环净化器无法解决室内二氧化碳污染的问题,由于室内无新鲜空气进入,人体在放置室内自循环净化器的室内时间过长的话,室内氧气含量降低,二氧化碳含量增高,对人体的健康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4. 室内自循环净化器为加大净化要求,只能增加净化设备的体积,设备的噪音污染加重,设备的综合能耗增加,设备的智能化随之降低。
5. 室内自循环净化器的洁净风检测均在洁净风的出口处,室内净化效果不能真实的体现。
二、新风处理系统
1. 目前市场上的新风处理系统基本按照室内换气次数1次进行设计制造,然而该设计会导致室内净化时间长,净化效果不达标的情况,尤其在室内人数较多或房间人体进出次数较多的情况下,不能保证净化效果。
2. 新风处理系统送入室内的新风量不足,以30m
3. 新风处理系统对室内空气净化处理效率较低,由于换气次数低,如室内达到洁净要求需要的时间更长,对室内空气的处理不能有效快速的达到人体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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