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生物质发黑炉的火道及锅体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89289.9 | 申请日: | 2017-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409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30 |
发明(设计)人: | 葛泽旗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中森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3C8/10 | 分类号: | C23C8/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3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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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物 发黑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物质锅炉制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生物质发黑炉的火道及锅体。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高,能源需求量不断增大,能源供应紧张一直制约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煤、油、气均为不可再生能源,且油与煤的污染严重,所以开发可再生的新型能源也正逐步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一个课题,此背景下,风能、太阳能、及生物质能逐步被重视,尤其是生物质能源及生物质燃烧技术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不断应用在工业的各个领域。
生物质新型能源,它是自然的光合产物,正确的使用,不仅环保节能而且可再生。其中生物质发黑炉供烧结成形的粉末冶金铁基制品进行表面氧化处理,同时也可作为其他机械零件表面发黑处理。现有的生物质发黑炉,炉体内的火道采用直线通道,存在结构上的缺陷,靠近进火口位置的烟火温度偏高,靠近出火口位置的烟火温度偏低,导致锅体受热不均,且火道的行程较短,升温速度慢,火用效率较低。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现状,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燃烧效率高,受热均匀的生物质发黑炉的火道及锅体。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生物质发黑炉的火道,包括炉体,在所述炉体两端分别设有进火口及出火口,在所述进火口与出火口之间设有U型挡板,所述U型挡板的开口朝向进火口,在所述进火口处连有一组平行挡板,所述平行挡板一端延伸至U型挡板的间隙内;所述炉体内设有烟火通道,所述烟火通道包括直线通道和分流通道,所述平行挡板之间的的间隙即为直线通道,所述U型挡板与平行挡板之间的间隙即为分流通道。
进一步的,所述平行挡板的间距大于U型挡板与平型挡板之间的间距。
一种锅体,所述锅体置于炉体上,所述锅体的锅口置于炉体的上端,锅底采用方形结构,所述锅口设有向外延伸的边缘。
进一步的,所述边缘与炉体内壁相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1、炉体的烟火通道包括直线通道和分流通道,高温烟火经过直线通道后到达U型挡板,向两侧分流,进入分流通道,从分流通道出来的高温烟火,继续延U型挡板与炉体侧壁的间隙向出火口移动。从而构成迂回火道,火用效率比较高,锅底受热均匀。另外,由于锅口的边缘设计,炉体内壁与锅体侧壁之间留有间隙,从分流通道出来的高温烟火会延锅炉侧壁流动,从而对锅炉侧壁也进行加热,增大了加热面积,也使锅炉的受热更加均匀。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适合大规模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烟道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锅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生物质发黑炉的火道,包括炉体1,在所述炉体1两端分别设有进火口4及出火口2,在所述进火口4与出火口2之间设有U型挡板6,所述U型挡板6的开口朝向进火口4,在所述进火口4处连有一组平行挡板5,所述平行挡板5一端延伸至U型挡板6的间隙内;所述炉体1内设有烟火通道,所述烟火通道包括直线通道和分流通道,所述平行挡板5之间的的间隙即为直线通道,所述U型挡板6与平行挡板5之间的间隙即为分流通道。所述平行挡板5的间距大于U型挡板6与平型挡板5之间的间距。
与上述的生物质发黑炉的火道配合的一种锅体3,所述锅体3置于炉体1上,所述锅体3的锅口置于炉体1的上端,锅底32采用方形结构,所述锅口设有向外延伸的边缘31。所述边缘31与炉体1内壁相抵。
炉体1的烟火通道包括直线通道和分流通道,高温烟火经过直线通道后到达U型挡板6,向两侧分流,进入分流通道,从分流通道出来的高温烟火,继续延U型挡板6与炉体1侧壁的间隙向出火口移动。从而构成迂回火道,火用效率比较高,锅底32受热均匀。另外,由于锅口的边缘31设计,炉体1内壁与锅体3侧壁之间留有间隙,从分流通道出来的高温烟火会延锅体3侧壁流动,从而对锅体3侧壁也进行加热,增大了加热面积,也使锅体3的受热更加均匀。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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