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携式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848259.0 | 申请日: | 2017-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987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6 |
发明(设计)人: | 陈奕龙;洪晓青;叶王鸿;吴怡璇 | 申请(专利权)人: |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马雯雯,臧建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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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电子 装置 | ||
1.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机体,包括:
第一壳体,包括相对的第一面、第二面及凸出于所述第一面的凸柱;
显示模块,配置在所述第一壳体且外露在所述第二面;以及
第二机体,枢接在所述第一机体,且包括:
第二壳体,包括相对的第三面及第四面、凹陷在所述第三面的凹槽、从所述第三面贯穿至所述凹槽的穿孔以及可移动地配置在所述穿孔的顶针;以及
键盘模块,配置在所述第二壳体的所述凹槽内,且包括顶升托盘及叠置在所述顶升托盘上的键盘框架,其中所述顶升托盘包括对应所述顶针的凹陷部及朝向所述键盘框架凸出的至少一第一凸出部,且所述键盘框架包括朝向所述顶升托盘凸出的至少一第二凸出部,
当所述第一机体的所述凸柱尚未推顶所述第二机体的所述顶针时,所述顶升托盘的所述凹陷部偏移所述顶针,且所述至少一第一凸出部位于所述至少一第二凸出部旁,
当所述第一机体的所述第一面转动至接近于所述第二机体的所述第四面,而使得所述凸柱推顶所述顶针时,所述顶针沿着所述凹陷部的内壁逐渐伸入所述凹陷部,带动所述顶升托盘,而使所述顶升托盘的所述至少一第一凸出部推顶所述至少一第二凸出部,以抬升所述键盘框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键盘框架包括至少一开口,所述键盘模块包括配置在所述至少一开口的至少一键帽,在所述键盘框架尚未被抬升时,所述键盘框架低于所述键帽的一顶面,在所述键盘框架被抬升之后,所述键盘框架高于或齐平于所述键帽的所述顶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键盘框架包括位于所述至少一开口旁的多个挡止部,所述多个挡止部位于所述至少一键帽的下方,所述多个挡止部适于随着所述键盘框架被抬升而接触所述至少一键帽的底部,以使所述至少一键帽不能被下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还包括凸出于所述第四面的凸纹结构,在所述凸柱尚未推顶所述顶针时,所述顶针凸出于所述第四面,且所述凸纹结构凸出于所述第四面的高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顶针在尚未被所述凸柱推顶之前凸出于所述第四面的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针在被所述凸柱推顶的移动距离小于所述顶针凸出于所述第四面的长度,而使在所述凸柱推顶所述顶针时,所述顶针仍凸出或齐平于所述第四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凸柱推顶所述顶针时,所述第一壳体承靠在所述凸纹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凸柱推顶所述顶针时,所述凸柱伸入所述穿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包括斜面,当所述凸柱推顶所述顶针时,所述顶针沿着所述斜面逐渐伸入所述凹陷部,所述斜面与所述第三面的夹角大于等于45度且小于90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凸柱推顶所述顶针时,所述顶升托盘被移动1.5公厘,且所述键盘框架被抬升1.5公厘。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机体适于相对所述第二机体转动36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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