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零售商店亮证经营展示栏有效
申请号: | 201720851295.2 | 申请日: | 2017-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500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7 |
发明(设计)人: | 宋伟;王萍;王轶;王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潍坊市烟草专卖局 |
主分类号: | G09F15/00 | 分类号: | G09F15/00 |
代理公司: |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2231 | 代理人: | 滕诣迪 |
地址: | 261205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零售 商店 经营 展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展示栏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零售商店亮证经营展示栏。
背景技术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对卷烟经营户而言,亮证是基础工作,按理说不用提醒就应做好。但从日常走访卷烟零售户的情况看,仍存在很多亮证不到位的情形,主要包括不亮证、亮证但证件被遮挡、正副本混合摆放、证件未放在显著位置、许可证安装不规范(边框缺少、脱落或与其他证件边框相混淆)等,目前市面上并没有专门将卷烟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整合展示的展示栏。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没有专门将卷烟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整合展示的展示栏,导致证件在店里摆放混乱的问题,现提供一种零售商店亮证经营展示栏。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零售商店亮证经营展示栏,包括底板及若干透明材质的展示板,所述展示板呈方形,所述展示板的上端端面向下开设有用于放置证件的容纳腔;
所述底板正面的上下两端分别设置有上横条及下横条,所述上横条的下表面开设有与展示板相匹配的上插槽,所述下横条的上表面开设有与展示板相匹配的下插槽;
所述展示板均位于上横条与下横条之间,所述展示板的上端插设在上插槽中,所述展示板的下端插设在下插槽中,相邻两个展示板相互接触,所述上插槽的槽底固定有橡胶条,所述橡胶条胀紧在上插槽的槽底与展示板的上端端面之间。
本方案中首先将证件放置在展示板的容纳腔中,每个展示板中放置一个证件,然后将展示板依次插设在上横条与下横条之间,达到将所有证件整合在底板上,使所有证件全部得以美观的展示,进一步提高亮证经营达标率,既让零售客户可以更加规范的销售卷烟,也让消费者可以安全放心的到客户店内购买卷烟,进而拉动卷烟销售,提升零售客户盈利水平;证件位于展示板的容纳腔中,有效的防止证件污损;其中橡胶条的设置一方面将证件密封在展示板的容纳腔中,防止当空气中湿度较大时水气进入容纳腔对证件造成损坏,另一方面橡胶条由于其弹性使展示板胀紧在上横条与下横条之间,使展示板在底板上更加稳固,有效的防止展示板从底板上滑落。
进一步地,所述上横条与展示板一体成型。
为了便于将展示板安装在上横条与下横条之间,进一步地,所述下横条的下端面向下延伸有侧翼,所述侧翼上开设有腰形孔,所述腰形孔内设置有锁紧螺钉,所述锁紧螺钉与底板螺纹连接,首先将展示板放于下横条的下插槽上,然后将下横条放置于底板上并使得展示板的上端位于上插槽中,向上推动下横条,使橡胶条胀紧,最后通过锁紧螺钉将下横条锁紧在底板上。
为了便于展示栏的悬挂,进一步地,所述底板的背面设有胶水层,所述胶水层的外侧贴有保护膜,使用时将保护膜从胶水层上揭开,即可便捷的将底板粘贴在墙上。
为了便于展示栏的悬挂,进一步地,所述底板的上端贯穿有安装孔,通过螺钉穿过安装孔即可便捷的将底板固定在墙上。
具体地,所述展示板有三个,卷烟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分别放置在三个展示板中。
优选地,所述展示板的材质采用亚克力。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零售商店亮证经营展示栏可将所有证件整合在底板上,使所有证件全部得以美观的展示,进一步提高亮证经营达标率,既让零售客户可以更加规范的销售卷烟,也让消费者可以安全放心的到客户店内购买卷烟,进而拉动卷烟销售,提升零售客户盈利水平,且证件安装方便,还能保护证件,避免证件的污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零售商店亮证经营展示栏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零售商店亮证经营展示栏的剖视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零售商店亮证经营展示栏中展示板的示意图。
图中:1、底板,1-1、安装孔,2、展示板,2-1、容纳腔,3、证件,4、上横条、5、下横条,5-1、侧翼,5-11、腰形孔,6、橡胶条,7、锁紧螺钉,8、胶水层,9、保护膜。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方向和参照(例如,上、下、左、右、等等)可以仅用于帮助对附图中的特征的描述。因此,并非在限制性意义上采用以下具体实施方式,并且仅仅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形式来限定所请求保护的主题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潍坊市烟草专卖局,未经潍坊市烟草专卖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85129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