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720931803.8 | 申请日: | 2017-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922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5 |
发明(设计)人: | 李严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瑞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78 | 分类号: | A61B17/78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为知识产权事务所 13120 | 代理人: | 米文智 |
地址: | 05000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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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锁定 股骨颈轴线 股骨近端 加压锁定 股骨颈 本实用新型 凸四边形 垂直的 投影 器具技术领域 骨科医疗 转子 固定板 穿入 连线 对准 交错 平行 扭转 贯穿 | ||
1.一种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包括固定板部分(7)和连接板部分(8),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部分(7)设有用于安装第一锁定钉(11)的第一锁定孔(1)、用于安装第二锁定钉(21)的第二锁定孔(2)、用于安装第三锁定钉(31)的第三锁定孔(3)和用于安装第四锁定钉(41)的第四锁定孔(4);
所述第一锁定孔(1)、所述第二锁定孔(2)、所述第四锁定孔(4)和所述第三锁定孔(3)分布于股骨颈(04)轴线的周围;所述第一锁定钉(11)的顶端、所述第三锁定钉(31)的顶端、所述第四锁定钉(41)的顶端和所述第二锁定钉(21)的顶端分布于股骨颈(04)轴线的周围;
第一平面平行于所述股骨颈(04)的轴线且通过所述第一锁定钉(11)和所述第四锁定钉(41)的顶端;所述第二锁定孔(2)和所述第三锁定钉(31)的顶端位于所述第一平面(02)的一侧;所述第三锁定孔(3)和所述第二锁定钉(21)的顶端位于所述第一平面(02)的另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部分(7)还设有安装第五锁定钉(51)的第五锁定孔(5);所述第五锁定钉(51)的顶端顶抵于转子的软骨(03)下;在平行于所述股骨颈(04)截面的平面上,所述第五锁定钉(51)顶端的正投影与所述第一锁定钉(11)顶端和所述第四锁定钉(41)顶端正投影的连线中点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锁定孔(3)、第四锁定孔(4)和第五锁定孔(5)分别位于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端;所述第二锁定孔(2)、所述第三锁定孔(3)和所述第四锁定孔(4)分别位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端;
第二平面平行于长条形所述连接板部分(8)的长度方向且通过所述股骨颈(04)的轴线;
所述第三锁定孔(3)和所述第四锁定孔(4)的连线中点位于所述第二平面上;
所述第三锁定孔(3)和第五锁定孔(5)位于所述第二平面的同一侧,且所述第五锁定孔(5)到所述第二平面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三锁定孔(3)到所述第二平面的距离;在平行于所述股骨颈(04)截面的平面上,所述第三锁定孔(3)和第五锁定孔(5)的连线的正投影与所述第二平面的夹角β为3°-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定钉(11)的顶端、所述第二锁定钉(21)的顶端、所述第四锁定钉(41)的顶端和所述第三锁定钉(31)的顶端顶抵于转子的软骨(03)下;所述第一锁定钉(11)的顶端、所述第二锁定钉(21)的顶端和所述第四锁定钉(41)的顶端分别位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端;所述第一锁定钉(11)的顶端、所述第三锁定钉(31)的顶端和所述第四锁定钉(41)的顶端分别位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端;
在平行于所述股骨颈(04)截面的平面上,所述第一锁定钉(11)顶端和所述第四锁定钉(41)顶端的连线的正投影与所述第二平面的夹角α为3°-5°,且在人体前后方向上,所述第四锁定钉(41)位于所述第一锁定钉(11)的前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其特征在于:第三平面垂直于所述股骨颈(04)截面和所述第二平面;所述第二锁定钉(21)和所述第三锁定钉(31)在所述第三平面上的正投影的交点位于所述股骨颈(04)的基底部。
6.根据权利要求2-5任一项所述的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定钉(11)、第二锁定钉(21)、第三锁定钉(31)、第四锁定钉(41)和第五锁定钉(51)均为光头螺钉或光杆螺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部分(7)还设有定位孔(6);所述定位孔(6)位于所述股骨颈(04)轴线与所述固定板部分(7)的交点,所述定位孔(6)的轴线与所述股骨颈(04)的轴向平行,且所述第三锁定孔(3)和所述第二锁定孔(2)连线的中点位于所述定位孔(6)的轴线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近端加压锁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部分(7)的边缘设有第一缝合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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