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21094729.5 | 申请日: | 2017-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8531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发明(设计)人: | 陈浩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浩明 |
主分类号: | A63H17/00 | 分类号: | A63H17/00;A63H17/273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济纬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429 | 代理人: | 杨乐 |
地址: | 5158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开门 玩具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玩具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
背景技术
玩具泛指可用来玩的物品,通常与儿童或宠物有关,玩玩具在人类社会中常常被作为一种寓教于乐的方式,玩具也可以是自然物体,即是沙、石、泥、树枝等等的非人工东西,玩具应作广义理解,它不是只限于街上卖的供儿童玩的东西,凡是儿童可以玩的、看的、听的和触摸的东西,都可以叫玩具,玩具适合儿童,也适合青年和中老年人,它是打开智慧天窗的工具,让人们机智聪明,而玩具车是孩子们普遍喜欢的玩具。现有的玩具车存在仿真效果差,导致孩子们对玩具的兴趣降低,可玩性不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玩具车仿真效果差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包括车体,所述车体的外侧设有车门,所述车体的底端设有波箱与推片,所述推片的两侧分别设有第一连接杆与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与第二连接杆远离推片的一端分别设有第一车门撑杆与第二车门撑杆,所述波箱的内部设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末端连接有蜗杆,所述波箱的内部对称设有两个与蜗杆相互啮合的蜗轮,所述蜗轮的内部贯穿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的两端分别与波箱内相对的侧壁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转轴上套接有第五齿轮,所述波箱的内部对称设有两个第二转轴,两个所述第二转轴的两端分别与波箱内相对的侧壁转动连接,两个所述第二转轴上均套接有与第五齿轮相互啮合的第四齿轮,所述车体的底端对称设有两个转盘,两个所述转盘上均固定有第一齿轮,所述波箱的内部对称设有两个第三转轴,两个所述第三转轴上均套接有与第一齿轮相互啮合的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与第四齿轮之间设有与第二齿轮、第四齿轮相互啮合的第三齿轮,所述第三齿轮的内部贯穿有第四转轴,所述第四转轴的两端分别与波箱内相对的侧壁转动连接,所述车体的底端对称设有两个连接块,两个所述连接块的侧壁上均设有中空槽,所述转盘靠近车体的一侧设有滑动块,所述滑动块位于中空槽内,所述车体的底端设有传动离合牙轮与推杆,所述推杆的外侧壁上设有与传动离合牙轮相互啮合的齿条,所述推杆的一端设有开口,所述车体的底端设有后盖撑杆,所述后盖撑杆的一端位于开口内。
优选地,所述第一车门撑杆与第二车门撑杆远离波箱的一端均与车门相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杆与第二连接杆均与车体的底端侧壁转动连接。
优选地,所述转盘通过第五转轴与车体的底端转动连接。
优选地,所述车体的底端设有滑动杆,所述推杆的外侧壁上设有与滑动杆对应的条形槽,所述滑动杆位于条形槽内。
优选地,所述车体的上端设有后盖与车篷。
本实用新型中,该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车门可以打开,通过波箱内的驱动电机驱动,使推片推动第一连接杆与第二连接杆,再通过第一连接杆与第二连接杆推动第一车门撑杆与第二车门撑杆,直至车门打开,通过波箱内的驱动电机驱动蜗杆转动,蜗杆转动带动两个蜗轮转动,蜗轮转动带动第五齿轮转动,第五齿轮转动带动第四齿轮转动,第四齿轮转动带动第三齿轮转动,第三齿轮转动带动第二齿轮转动,第二齿轮转动带动第一齿轮转动,第一齿轮带动转盘转动,使滑动杆在连接块内的条形槽内转动,抬升连接块的高度,使推杆的高度得到抬升,推杆推动后盖撑杆完成后盖的打开,同时推杆移动过程中,通过齿条与传动离合牙轮相互啮合作用,实现车篷的收与关的动作,提高可玩性,增加孩子们的兴趣。该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仿真效果好,可玩性高,提高了孩子们的游戏兴趣,使孩子们在游戏中得到进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车体底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车体底板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车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A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B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开门收篷的玩具车的C处结构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浩明,未经陈浩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094729.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