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分段式外框的手机中板有效
申请号: | 201721137501.X | 申请日: | 2017-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046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1 |
发明(设计)人: | 黄毅锋;洪志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B29C45/14;B29L31/3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科创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44384 | 代理人: | 谭雪婷,曹红梅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段式 手机 中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中板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分段式外框的手机中板。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手机中框从单一的塑胶材料演变为金属(如不锈钢、钛合金或铝合金等)加塑胶的方式,其给手机的外观及手感带来了明显提升,且金属构成的机身也使得手机的散热性能提高了很多。
以不锈钢制成的手机中框为例,现有的不锈钢手机中框制造主要有两种工艺:
一种采用全CNC工艺,即对一块不锈钢整板进行CNC加工成型。由于壳件同时具有结构功能和电气功能,如金属天线,该方法的CNC加工量很大,且不锈钢的利用率低,损耗量大,造成其制造成本居高不下。
另一种是不锈钢外框同手机中板通过铆接成一体成型工艺,即金属框与金属中板分别制作,再通过机械铆接的方式连接在一起,占用了一些空间,对整机的结构设计有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强度高、制造成本低的具有分段式外框的手机中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具有分段式外框的手机中板,包括:金属外框,焊接在金属外框内的金属中板,以及设置在金属外框内的第一塑胶件与第二塑胶件。
其中,金属外框至少由两金属型材拼接而成,且相邻金属型材之间设有一定间隔,形成天线分隔带。间隔通过凹形连接块焊接在一起,且凹形连接块焊接在金属外框的内侧表面。
金属中板的两侧焊接在金属外框的内侧表面。
第一塑胶件的上表面与金属外框上端的内侧表面紧密贴合,且其上表面设有和金属外框上端的间隔相配合的第一凸起部,第一凸起部卡在金属外框上端的间隔内。第一塑胶件的下端卡接在金属中板的上端。
第二塑胶件的下表面与金属外框下端的内侧表面紧密贴合,且其下表面设有与金属外框下端的间隔相配合的第二凸起部,第二凸起部卡在金属外框下端的间隔内。第二塑胶件的上端卡接在金属中板的下端。
优选地,第一塑胶件的下端设有若干梯形凸起部,金属中板的上端设有与梯形凸起部一一对应的凹槽,装配时,梯形凸起部卡在凹槽内。
优选地,第一塑胶件与第二塑胶件均通过模内注塑而成。
优选地,金属中板由不锈钢或钛合金通过钣金加工而成。
优选地,金属中板由铝合金压铸而成。
优选地,金属型材的外侧表面呈弧形。
优选地,金属型材由304不锈钢或316不锈钢折弯加工而成。
优选地,金属型材上开设有按键孔、卡槽孔或者耳机孔。
优选地,凹形连接块由不锈钢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将手机中板分为金属外框和金属中板两部分,再通过分件焊接成手机中板。其中,金属外框采用若干段经钣金加工而成的金属型材组焊而成,其结构强度好、成本小;同时在相邻的金属型材之间设置一定间隔作为手机中板的天线分隔带,以保证获取良好的信号收发效果;采用模内注塑方式在金属外框与金属中板之间注塑功能性的塑胶件,并通过塑胶件在金属外框的间隔形成的凸起部来来进一步填充间隔,进一步提高金属外框的整体强度。金属型材采用外侧表面呈弧形的型材,减少金属外框的CNC加工量,进一步降低加工成本。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手机中板采用分件焊接而成的手机中板的生产效率远远高过全CNC加工件,且成本却要低、也大大减少了昂贵的CNC的投入。同时,金属外框的间隔处通过凹形连接块焊接,并通过塑胶件填充,其结构强度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有分段式外框的手机中板一实施例的爆炸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有分段式外框的手机中板一实施例的装配图;
图3为金属外框的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金属外框的截面图;
附图标号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137501.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