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耳机包装盒有效
申请号: | 201721166171.7 | 申请日: | 2017-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4824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2 |
发明(设计)人: | 郭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25/10 | 分类号: | B65D25/1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吴平 |
地址: | 5181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耳机固定 耳机线 耳塞容纳 造型槽 孔槽 耳机包装盒 壳体 本实用新型 部分透明 台状结构 艺术造型 柱状结构 锥状结构 底端部 耳机塞 耳机 摆放 体内 包围 展示 | ||
1.一种耳机包装盒,包括壳体和耳机固定部,所述耳机固定部设置于所述壳体内,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全部或包围所述耳机固定部的壳体透明;
所述耳机固定部为柱状结构、锥状结构或台状结构;
所述耳机固定部外表面的上部设置有用于放置耳机塞的第一耳塞容纳槽和第二耳塞容纳槽;
所述耳机固定部的底端设置有用于将耳机线从所述耳机固定部内侧穿向外侧的第一孔槽和第二孔槽;
在所述第一耳塞容纳槽与所述第一孔槽之间设置有第一耳机线造型槽;所述第二耳塞容纳槽和所述第二孔槽之间设置有第二耳机线造型槽;所述第一耳机线造型槽和所述第二耳机线造型槽用于限制耳机线的位置和摆放形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和所述耳机固定部为空心柱状结构、空心锥状结构或空心台状结构,且所述耳机固定部的底端开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固定部为空心柱状结构或空心台状结构;
所述耳机固定部的上端面上设置有与所述耳机固定部内的空腔相连通的孔洞;
所述耳机固定部的下端开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固定部的材料为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耳机线造型槽和所述第二耳机线造型槽呈螺旋状设置,且螺旋方向相同或相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上壳体和与所述上壳体连接的下壳体;
所述壳体为空心柱状结构,所述壳体内空腔的直径或等效直径介于40毫米至80毫米之间;
所述壳体内空腔的总高度介于100毫米至200毫米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固定部外侧面没有设置凹槽的区域与所述壳体内表面的间隙小于耳机线最窄宽度的1/2。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配件容纳部,用于盛放耳机配件、说明书和不需要限制摆放位置和形状的耳机线;所述配件容纳部设置于所述耳机固定部的空腔底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容纳部为空心柱状结构、空心锥状结构或空心台状结构;
所述配件容纳部不透明;
所述配件容纳部为两端开口的筒状结构、只有一端开口的桶状结构或两端封闭的盒状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容纳部的底端设置有用于将耳机线从所述配件容纳部内侧穿向外侧的第三孔槽和第四孔槽;
所述第三孔槽与所述第一孔槽对应连通;
所述第四孔槽与所述第二孔槽对应连通。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容纳部为纸质材料,且高度介于10毫米至50毫米。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耳机包装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固定部内侧还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限制所述配件容纳部沿轴向移动的限位结构;
所述限位结构为设置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内凹凹槽;
所述限位结构与所述耳机固定部底面的距离大于或等于所述配件容纳部的高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美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未经美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16617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