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191339.X | 申请日: | 2017-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848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3 |
发明(设计)人: | 饶伟华;梁瑞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朝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9/06 | 分类号: | H04R9/06;H04R9/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27 | 代理人: | 陈娟 |
地址: | 528200 广东省佛***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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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机 低音 增强 喇叭 装置 | ||
1.一种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包括主体,所述的主体内设有容纳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纳腔的一侧设有喇叭,所述的主体上设有与喇叭的前端面配合的第一出音口,所述的容纳腔内还设有一导音管,所述的导音管由导音端、与导音端垂直的出音端以及设置在导音端和出音端之间的连接段组成,所述的主体上设有与出音端配合的第二出音口;所述的导音管为一直径渐粗的中空管状结构,导音端的入口正对喇叭的侧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音管的粗端和细端的面积比例为1.7-1.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体的长宽高的比例为34-36:9.5-10.5:5.8-6.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音管的长度为主体长度的一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喇叭的前端面的直径为主体长度的1/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体由前壳体和后壳体组成,所述的第一出音口设置在前壳体上,所述的第二出音口设置在后壳体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壳体的开放面的四周设有用于与前壳体的开放面的内侧面紧密接触的限位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出音口为一向外凸出的环状体,所述的环状体内设有环状卡槽,所述的出音端的末端设有与环状卡槽配合的卡环。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壳体上设有与喇叭后端面形状配合的向外凸出的容纳体;所述的前壳体上设有两个与外设的固定装置连接的连接件。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用低音增强喇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壳体的边框和后壳体的边框通过超声波焊接密封连接,所述的前壳体的边框上设有母槽,所述的后壳体的边框上设有与母槽配合的公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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