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彩妆盒有效
申请号: | 201721195823.X | 申请日: | 2017-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024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0 |
发明(设计)人: | 王安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梵之容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D33/00 | 分类号: | A45D33/00;A45D33/28;A45D33/26;A45D3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514 | 代理人: | 安娜 |
地址: | 510623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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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彩妆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妆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一次性彩妆盒。
背景技术
化妆品是女士们热爱的美妆用具,对于一些如眼影、眼线膏等都是小量装的,一套化妆品往往包括至少五种。目前,都是采用分体式结构,因此,女性包包里装的化妆品很多,由于大部分都是小样装,容易掉,而且包包里东西比较多时比较乱,虽然方便使用,但是得多带一个包出去,影响出去行的方便性,并且,女士们在短途旅行或者外出时,仅需要使用单次到多次的化妆品,如果花钱购买多种需要的化妆品,会十分不划算。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化妆品齐全、易于携带以及适用于短时间使用的一次性彩妆盒。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一次性彩妆盒,包括盖体以及座体;
所述座体上设有用于存储彩妆的彩妆孔,所述存储槽旁设有用于涂抹化妆品的彩妆辅助用具孔;
所述座体铺设在盖体的下部,所述存储孔通过铺设在盖体的下部形成彩妆槽,所述彩妆辅助用具孔通过铺设在盖体的下部形成彩妆辅助用具槽;
所述盖体的上部可相对盖体的下部翻折并覆盖住座体。
这样,本实用新型通过通过在彩妆槽放置彩妆,并在彩妆辅助用具槽放置彩妆辅助用具,当使用者需要化妆时,可以通过配合彩妆辅助用具将彩妆化在脸上,并且,当彩妆使用完毕时,使用者可以直接将本实用新型丢弃,不会污染环境。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地,所述彩妆孔包括粉底膏孔、腮红+唇膏孔、眉粉孔以及眼影孔,所述粉底膏孔通过与铺设在盖体的下部形成粉底膏槽,所述腮红+唇膏孔通过与铺设在盖体的下部形成腮红+唇膏槽,所述眉粉孔通过与铺设在盖体的下部形成眉粉槽;所述眼影孔通过与铺设在盖体的下部形成眼影槽。
这样,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粉底膏槽、腮红+唇膏槽、眉粉槽以及眼影槽,用于放置相应的彩妆,可以满足使用者在化妆时的多种需要。
进一步地,彩妆辅助用具孔包括与粉刷相适配的粉刷孔以及与眉笔相适配的眉笔孔,所述粉刷孔通过与铺设在盖体的下部形成粉刷槽,所述眉笔孔通过与铺设在盖体的下部形成眉笔槽。
这样,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粉刷槽和眉笔槽,用于放置相应的彩妆辅助用具,可以满足使用者在化妆时的多种需要。
进一步地,所述粉底膏槽内设有粉底膏,所述腮红+唇膏槽内设有腮红和唇膏,所述眉粉槽内设有眉粉,所述眼影槽内设有眼影。
进一步地,所述粉刷槽内设有粉刷,所述眉笔槽内设有眉笔。
进一步地,所述盖体的上部设有可相对盖体翻折的顶盖,所述顶盖上设有耳部,所述盖体的下部设有与耳部相适配的插孔。
这样,通过将盖体的上部相对盖体的下部进行180度的翻折,可以使盖体的上部盖住盖体的下部,同时,再将顶盖相对盖体的上部进行180度的翻折,使顶盖盖在盒体的背部,再将顶盖的耳部插入到插孔中,即可将整个盖体折叠起来形成,更加易于携带。
进一步地,所述盖体与顶盖均一体成型。
进一步地,所述盖体以及座体的材料均为可降解材料。
这样,可降解材料可以在自然环境下降解,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将眼影、唇膏、腮红、眉粉、粉底膏、粉刷以及眉笔七大彩妆用品聚齐,无需携带七个盒子,一盒解决化妆需求,小巧轻便易携带,可支持7到10天正常使用,并且化妆品放弃金属使用可降解材料包装,环保节约,无污染。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背视图;
图3为座体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1表示盖体;10表示顶盖;100表示耳部;11表示插孔;2表示座体;20表示彩妆孔;200表示粉底膏孔;201表示腮红+唇膏孔;202表示眉粉孔;203表示眼影孔;21表示彩妆辅助用具孔;210表示粉刷孔;211表示眉笔孔;30表示彩妆槽;300表示粉底膏槽;301表示腮红+唇膏槽;302表示眉粉槽;303表示眼影槽;31表示彩妆辅助用具槽;310表示粉刷槽;311表示眉笔槽。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梵之容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广州梵之容化妆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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