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721201433.9 | 申请日: | 2017-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522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0 |
发明(设计)人: | 杨勇;黄理;陈成锦;应鑫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82 | 分类号: | A01D34/82;A01D34/62;A01D34/40 |
代理公司: | 杭州之江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33216 | 代理人: | 张费微 |
地址: | 321300 浙江省金***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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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割草机 扶手 高度 调节 机构 | ||
1.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包括上扶手(1)、下扶手(6),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连接齿盘(2)、第二连接齿盘(5)、锁紧装置(4),所述第一连接齿盘(2)设置于所述上扶手(1)下端内侧,所述第二连接齿盘(5)设置于所述下扶手(6)上端外侧,所述第一连接齿盘(2)与第二连接齿盘(5)相互啮合,所述锁紧装置(4)横向穿过所述第一连接齿盘(2)、第二连接齿盘(5)并将第一连接齿盘(2)、第二连接齿盘(5)锁紧或解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齿盘(2)上还设置有限位卡槽部(23),所述第二连接齿盘(5)上设置有与所述限位卡槽部(23)配合使用的限位卡合部(52),所述限位卡合部(52)位于限位卡槽部(23)内并通过限位卡槽部(23)限定第一连接齿盘(2)与第二连接齿盘(5)之间的转动角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卡合部(52)为限位凸台。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卡槽部(23)与限位卡合部(52)的数量为2个且分别对称设置于第一连接齿盘(2)、第二连接齿盘(5)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卡槽部(23)包括限位筋一(24)、限位筋二(25),所述限位筋一(24)、限位筋二(25)之间在第一连接齿盘(2)上限定出至少三个档位齿(22),所述限位卡合部(52)位于所述限位筋一(24)、限位筋二(25)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齿盘(2)边缘上在与档位齿(22)对应处设置有与档位齿(22)数量相同的档位定位部(21),所述第二连接齿盘(5)边缘上在与限位卡合部(52)对应处设置有档位提示部(51),所述档位提示部(51)与档位定位部(21)相对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装置(4)包括连接件(42)、旋钮(41),所述旋钮(41)位于下扶手(6)上端内侧,所述连接件(42)下端穿过第一连接齿盘(2)、第二连接齿盘(5)并与旋钮(41)相旋合,所述连接件(42)上端露出第一连接齿盘(2)外。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割草机的扶手高度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快拆手柄(3),所述快拆手柄(3)与连接件(42)上端相铰接,所述快拆手柄(3)通过与连接件(42)上端相对转动将第一连接齿盘(2)、第二连接齿盘(5)锁紧或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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