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AP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1218897.0 | 申请日: | 2017-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77831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8 |
发明(设计)人: | 谢超;张昆;杨恒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88/08 | 分类号: | H04W88/08;F21V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地址: | 31005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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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模块 本实用新型 控制主体 无线通信功能 电性连接 照明功能 下开启 美观 | ||
1.一种AP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AP模块、照明模块、以及分别电性连接于所述AP模块和所述照明模块的控制主体;其中,所述AP模块和所述照明模块在所述控制主体控制下开启或者关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主体连接于所述AP模块与所述照明模块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主体与所述AP模块相对的一侧面设有第一连接件,所述AP模块通过所述第一连接件连接于所述控制主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AP模块与所述控制主体之间具有第一间距。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主体与所述照明模块相对的一侧面设有第二连接件,所述照明模块通过所述第二连接件连接于所述控制主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块与所述控制主体之间具有第二间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主体包括壳体、设于所述壳体内第一控制单元和第二控制单元;其中,所述第一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AP模块以及为所述AP模块供电,所述第二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照明模块以及为所述照明模块供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主体还包括设于所述壳体上的通信接口和电源接口,所述第一控制单元电性连接于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电源接口,所述第二控制单元电性连接于所述电源接口。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AP模块上设有第一连接器,所述控制主体上设有与所述第一连接器配合连接的第二连接器;其中,所述第二连接器电性连接于所述第一控制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9所述的AP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块设有第三连接器,所述控制主体上设有与所述第三连接器配合连接的第四连接器;其中,所述第四连接器电性连接于所述第二控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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