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照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258961.8 | 申请日: | 2017-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623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30 |
发明(设计)人: | 刘超博;王洪波;卫庆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8 | 分类号: | F21S8/08;F21V5/04;F21V19/00;F21V23/00;F21V3/06;F21V13/04;F21W131/103;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15 | 代理人: | 许志勇 |
地址: | 201103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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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照明 装置 | ||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灯体、安装在所述灯体内的光源模组、及覆盖所述光源模组的透光部,所述光源模组包括若干个具有收容腔的透镜及收容在所述收容腔内的发光单元,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经所述透镜配光后由所述透光部出射,所述透光部为平板状,
所述发光单元经所述透镜配光后,得到第一光型,经所述透光部再次配光后,得到第二光型,
第一光型的最大光强与中心光强的比值为第一比值,第二光型的最大光强与中心光强的比值为第二比值,第一比值与第二比值之比大于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经所述透镜配光后的光线的最大光强所在的角度在50°-80°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型的最大光强与中心光强的比值大于1.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的长度方向为纵向,所述透镜的宽度方向为横向,所述透镜在纵向和横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不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在纵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为第一面型,所述第一面型为轴对称图形且其内表面为半椭圆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腔在第一面型上的短轴与高度之比小于1.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腔在第一面型上的短轴与高度之比为1。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面型包括第一入光面与第一出光面,所述第一入光面和第一出光面均为弧面,所述透镜的侧部厚度与顶部厚度的比值在2~3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在横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为第二面型,所述第二面型的内表面为半椭圆形,所述第二面型的外表面为曲面且为轴对称图形。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面型的外表面和内表面的对称轴平行。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腔在第二面型上的长轴与高度之比大于6.09。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腔在第二面型上的长轴与高度之比6.51。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部由玻璃制成或由塑料制成。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光源板,若干个所述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光源板上,一个所述透镜对应一个所述发光单元或对应多个所述发光单元。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为路灯。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灯还包括收容于所述灯体内的驱动电源组件,所述驱动电源组件与所述光源模组电性连接。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灯包括与所述灯体连接的面罩,所述面罩包括所述透光部及涂覆部。
18.根据权利要求15、16或1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灯还包括灯杆,所述灯体连接在所述灯杆上。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及透镜单元均成阵列分布。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灯体内的反射器,所述反射器设置在所述光源模组的外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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