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1262018.4 | 申请日: | 2017-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5120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9 |
发明(设计)人: | 黄庆;马东光;王永刚;程兆环;唐新宇;李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中材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7/26 | 分类号: | C04B7/26;C04B7/38;F27B7/20;F27D17/00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1 | 代理人: | 蒙建军 |
地址: | 300400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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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泥窑 垃圾焚烧飞灰 飞灰 储存单元 协同 本实用新型 布袋除尘器 飞灰输送 输送管道 一端连接 回转窑 系统领域 出气口 低成本 水泥厂 储存 相通 运输 安全 | ||
本实用新型属于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领域,特别涉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所述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包括飞灰储存单元、飞灰输送单元和水泥窑处置单元;所述飞灰储存单元,其内部储存有运输到水泥厂的飞灰;所述飞灰输送单元,其包括输送管道,所述输送管道一端连接有所述飞灰储存单元,另一端连接有所述水泥窑处置单元;所述水泥窑处置单元,所述水泥窑处置单元包括回转窑和布袋除尘器,所述布袋除尘器与所述回转窑的出气口相通。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快速、安全、低成本处置飞灰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领域,特别涉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过程加剧,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排放量也随之不断的增加,基本以年均8%~10%的速度递增。焚烧处理可以使生活垃圾体积减少80~90%,而且具有处理速度快、占地面积小、减量化和无害化效率高,并可回收能源等优点。焚烧处理已经成为生活垃圾处置的最有效手段。然而,固体废弃物焚烧不可避免产生飞灰。飞灰中含有大量的被水易于浸出的较高浓度的Cd、Pb、Zn以及Cr等多种有害重金属物质和可溶性盐类,同时二噁英和呋喃等有机污染物也将在飞灰载体中富集存在,这些物质的存在使飞灰具有一定的污染特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将垃圾焚烧飞灰规定为编号为HW18的危险废物,这些物质的存在使飞灰具有一定的污染特性。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常规的的处置方法包括固化、填埋、药剂稳定化处理等技术,都存在潜在的环境危害性、占地面积大等缺点,均不能达到资源化的最终处置。环保部对《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4】122号)中提到鼓励利用国家鼓励危险废物在满足相关标准的前提下综合利用,利用过程必须在保障生态、健康、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且符合各利用行业产品用途及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不宜一概而论。飞灰在目前没有相关综合利用标准的情况下,不得采用送建材公司加水泥、河沙做标砖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只能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要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垃圾焚烧飞灰中钙、硅、铝、铁共占总量的60%以上,这些都是水泥中所需要的成分,因此用飞灰烧制水泥,通过对水泥生料配料进行微调即可生产出合格的水泥熟料。《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因此,基于这些问题,提供一种快速、安全、低成本处置飞灰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快速、安全、低成本处置飞灰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所述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包括飞灰储存单元、飞灰输送单元和水泥窑处置单元;
所述飞灰储存单元,其内部储存有运输到水泥厂的飞灰;
所述飞灰输送单元,其包括输送管道,所述输送管道一端连接有所述飞灰储存单元,另一端连接有所述水泥窑处置单元;
所述水泥窑处置单元,所述水泥窑处置单元包括回转窑和布袋除尘器,所述布袋除尘器与所述回转窑的出气口相通。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在上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系统中,进一步的,所述飞灰储存单元包括储存仓库,所述储存仓库的库底设有两路管道,一路管道安装有正常工作时的串联的手动阀和电动阀,另一路管道安装有当电动阀检修时使用的手动阀,所述两路管道均与输送管道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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