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骨传导耳机组件及眼镜有效
申请号: | 201721265951.7 | 申请日: | 2017-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847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3 |
发明(设计)人: | 庞杰;肖明;许逸君;张玉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传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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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传导 耳机 组件 眼镜 | ||
1.一种骨传导耳机组件,包括骨传导耳机,所述骨传导耳机包括壳体和设于所述壳体内的骨传导耳机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夹持件,所述夹持件包括与所述骨传导耳机的壳体连接的基体和与所述基体连接的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部和第二夹持部,且所述第一夹持部和第二夹持部远离所述基体的一端相向延伸,并在所述第一夹持部上形成第一凸出部,在所述第二夹持部上形成第二凸出部;所述基体、第一夹持部、第二夹持部、第一凸出部和第二凸出部共同形成一夹持槽,所述骨传导耳机的振动面背对所述夹持槽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传导耳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部、第二夹持部、第一凸出部和第二凸出部由弹性材料制成。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传导耳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部、第二夹持部、第一凸出部和第二凸出部的材料包括橡胶、硅胶和塑料中的至少一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传导耳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出部和第二凸出部连接为一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传导耳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传导耳机还包括设于所述壳体内的可充电电池和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的无线接收模块,所述可充电电池和无线接收模块均与所述骨传导耳机本体电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骨传导耳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电池为锂电池。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骨传导耳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外壁设有一正电极片和一负电极片,所述正电极片与所述可充电电池的正极连接,所述负电极片与所述可充电电池的负极连接。
8.一种眼镜,包括眼镜框和分设于所述眼镜框两侧的两个眼镜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骨传导耳机组件,所述骨传导耳机组件通过所述夹持件上形成的所述夹持槽夹持在所述眼镜腿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腿与所述夹持件上形成的所述夹持槽过盈配合。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腿的外壁上与所述夹持槽配合处设有环绕所述眼镜腿长度方向的轴设置的环形凹槽,所述环形凹槽与所述夹持槽卡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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