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头、雾化器及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721268887.8 | 申请日: | 201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4769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2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派腾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6 | 代理人: | 朱振德 |
地址: | 213022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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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热元件 导液元件 外套管 雾化头 电子烟 雾化腔 本实用新型 内部中空 进液孔 雾化器 烟雾量 容置 下端 连通 | ||
1.一种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包括外套管、第一发热元件、第二发热元件及导液元件,所述外套管内部中空形成有雾化腔,所述外套管上开设有与所述雾化腔连通的进液孔,所述第一发热元件、第二发热元件及导液元件均容置在所述外套管内,所述导液元件设置在第一发热元件与外套管之间,所述导液元件的下端与所述第二发热元件接触,所述导液元件的内侧与所述第一发热元件接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还包括雾化底座,所述外套管的一端套设在所述雾化底座的上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热元件收容在所述外套管靠近所述雾化底座的一端内并与所述雾化底座抵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液元件包覆在所述第一发热元件的外周。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热元件形成有贯穿其相对两端的雾化通道,所述第一发热元件开设有出烟孔,所述出烟孔与所述雾化通道连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热元件为陶瓷发热管体、金属发热管体或柔性网状体。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热元件为陶瓷发热片、金属发热丝或金属发热片。
8.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热元件开设有与所述雾化通道连通的过气孔。
9.一种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含有上述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头。
10.一种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含有上述权利要求9所述的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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