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1287710.2 | 申请日: | 201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48751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2 |
发明(设计)人: | 王茂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佳信云祥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B12/48 | 分类号: | F42B12/48;F42C13/04;F42C9/1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兴科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60 | 代理人: | 陈婷婷 |
地址: | 611131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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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远程控制 催泪瓦斯 弹体 安防设备 触发装置 触发型 报警器 远程终端控制 本实用新型 红外探测器 摄像头 门磁开关 安防 设备连接 体系结合 主动防御 室内 应用 银行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所述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包括催泪瓦斯弹体及弹体远程控制触发装置,所述弹体远程控制触发装置与所述催泪瓦斯弹体连接,所述弹体远程控制触发装置包括红外探测器、门磁开关、报警器、摄像头及远程终端控制设备,所述红外探测器及所述门磁开关均与所述报警器连接,所述报警器及所述摄像头均与所述远程终端控制设备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采用弹体远程控制触发装置的设计,应用于如银行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安防,是催泪瓦斯与现代安防体系结合的主动防御型安防设备。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安防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
背景技术
现有的安防监控系统主要以预警和取证为主,缺少主动防范手段,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依靠当时的安保人员或者后来警方的处理,这期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不利于财产保护,同时安保人员自身防范能力有限,容易造成自身伤害,安全保障存在风险。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现有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缺少主动防范手段,不利于财产保护,存在安保人员安全保障风险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主动防范手段,有利于财产保护,不存在安保人员安全保障风险的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包括催泪瓦斯弹体及弹体远程控制触发装置,所述弹体远程控制触发装置与所述催泪瓦斯弹体连接,所述弹体远程控制触发装置包括红外探测器、门磁开关、报警器、摄像头及远程终端控制设备,所述红外探测器及所述门磁开关均与所述报警器连接,所述报警器及所述摄像头均与所述远程终端控制设备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报警器包括红外报警开关及所述门磁报警开关,所述红外报警开关及所述门磁报警开关均设于所述报警器上,所述红外报警开关与所述红外探测器连接,所述门磁报警开关与所述门磁开关连接,所述红外报警开关及所述门磁报警开关串联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红外报警开关及所述门磁报警开关均为限时常闭开关。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红外报警开关及所述门磁报警开关的单次打开时长为15秒。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催泪瓦斯弹体包括远程无线信号接收装置,所述远程无线信号接收装置设于所述催泪瓦斯弹体上,所述远程终端控制设备包括远程无线信号发送装置,所述远程无线信号发送装置设于所述远程终端控制设备上,所述远程无线信号发送装置与所述远程无线信号接收装置远程无线通信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催泪瓦斯弹体包括弹体壳体、烟气释放孔、催泪瓦斯弹药、点火管及电子点火装置,所述催泪瓦斯弹药、所述点火管及所述电子点火装置均设于所述弹体壳体相对内部,所述点火管两端分别与所述催泪瓦斯弹药及电子点火装置,所述烟气释放孔设于所述弹体壳体近所述催泪瓦斯弹药的一端,所述电子点火装置与所述弹体远程控制触发装置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远程控制触发型催泪瓦斯弹安防设备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采用弹体远程触发装置的设计,应用于如银行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安防,是催泪瓦斯与现代安防体系结合的主动防御型安防设备,具有主动防范手段,有利于财产保护,不存在安保人员安全保障风险。采用多种弹体触发方式,包括手动触发及自动触发。
远程终端控制:产品可接入以太网,通过电脑终端软件对所述远程终端控制设备进行控制,例如:烟雾释放、设备巡检等。所述红外探测器、门磁开关检测到非正常状况时,将信号通过远程无线信号发送装置传输到弹体上,实现弹体的自动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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