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1346582.4 | 申请日: | 2017-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7143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10 |
发明(设计)人: | 柳宪东;刘欣;刘鑫;肖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7/48 | 分类号: | E02D27/48;E04G23/06;E21D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宋静娜;郝传鑫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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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物基础 建构筑物 隧道结构 既有建筑物 轨道交通 净距离 托换梁 挡墙 内托 外壁 本实用新型 钢筋笼 托换板 支撑桩 避让 补充 浇筑 拆除 改造 联合 | ||
1.一种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包含:隧道结构、支撑桩、建筑物基础、建筑物基础的挡墙,其特征在于,
所述隧道结构旁设置若干托换桩,所述托换桩上设置有托换梁,托换梁与所述挡墙通过托换板连接;
所述托换桩距离隧道结构的外壁净距离至少500mm,所述托换桩距离建筑物基础的外壁净距离至少大于托换桩的直径;
所述托换桩之间采用钢筋笼连接并浇筑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换系统还包括建筑物基础旁挖设的基坑,所述基坑的挖掘底面不高于托换梁的底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其特征在于,基坑挖掘的开挖坡脚为30°至9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换桩的桩头与托换梁为同步绑扎并浇筑产生浇筑层形成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换桩距离建筑物基础的外壁净距离至少大于托换桩的直径的两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隧道结构设有圆弧形钢拱架并浇筑有混凝土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托换系统外围设置有明挖工作井,所述明挖工作井位于隧道结构的延伸线路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明挖工作井的内壁直径比隧道结构的外壁至少大1米。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既有建筑物基础被动补充与洞内托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明挖工作井的深度比隧道结构的底部至少低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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