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用电喇叭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1418724.3 | 申请日: | 2017-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602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5 |
发明(设计)人: | 赵冰冰;王学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长城华冠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5/00 | 分类号: | B60Q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力量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04 | 代理人: | 张晓俊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顺义***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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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用电 喇叭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用电喇叭系统,包括开关模块、音源记录模块、放大模块与扬声器装置,所述开关模块与所述音源记录模块电连接,所述音源记录模块与放大模块电连接,所述放大模块与所述扬声器装置电连接。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汽车用电喇叭可以选择较轻柔的音乐或者语音(如:后面有车,请注意避让)作为提示音,车辆与行人之间采用礼貌交流的形式;在提示行人避让的同时,不会惊吓到行人,给人舒适的交流感受。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载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用电喇叭系统。
背景技术
现在大城市为了美化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因此很多城市推出汽车市内限鸣相关法规并有相应罚款处罚,但汽车喇叭作为一种不可或缺应急主动安全措施,在很多情况下能及时提醒行人和车辆,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目前汽车普遍使用单音或者双音电喇叭,响度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这个用于车与车之间的提醒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在车与人之间就显得很不友好,由于声音较大,容易惊吓到行人,因此发生的纠纷就比较多。国标要求“对于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电喇叭距离2m处的A计权声压级不得超过118dB”,“对于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电喇叭距离2m处的A计权声压级不得低于105dB”。105dB~118dB在近距离用于提醒行人时,声音过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用电喇叭系统,以解决汽车用电喇叭在提醒行人时声音过大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汽车用电喇叭系统,包括开关模块、音源记录模块、放大模块与扬声器装置,所述开关模块与所述音源记录模块电连接,所述音源记录模块与放大模块电连接,所述放大模块与所述扬声器装置电连接。
所述汽车用电喇叭系统还包括前摄像头传感器与前监控显示模块,所述前摄像头传感器与所述前监控显示模块电连接,所述前监控显示模块与所述开关模块电连接。
所述前摄像头传感器安装于汽车前车位档。
所述扬声器装置安装在机舱前端。
所述前监控显示模块为液晶显示屏。
所述音源记录模块为MCU存储。
所述前摄像头传感器为行车记录仪。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汽车用电喇叭可以选择较轻柔的音乐或者语音(如:后面有车,请注意避让)作为提示音,车辆与行人之间采用礼貌交流的形式;
在提示行人避让的同时,不会惊吓到行人,给人舒适的交流感受。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设置。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用电喇叭的电气连接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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