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有效
申请号: | 201721730352.8 | 申请日: | 2017-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78121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04 |
发明(设计)人: | 程广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志(远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6F31/00 | 分类号: | D06F31/00;D06G1/00;D06B1/02;D06C15/00;D06F39/02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夏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3 | 代理人: | 姜佩娟 |
地址: | 中国香港九龍新蒲崗***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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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干洗 木屑 滚筒式清洗机 本实用新型 工作间 筒壁 除尘设备 加光设备 排屑孔 喷气式 尘螨 毛面 去除 绒毛 省力 烫毛 密封 皮毛 污染物 清洗 环境保护 配置 | ||
1.一种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草干洗中心包括干洗工作间,所述干洗工作间配置有筒壁密封的第一滚筒式清洗机、至少部分筒壁具有排屑孔的第二滚筒式清洗机、喷气式除尘设备、皮毛加光设备以及烫毛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气式除尘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以及连接在所述空气压缩机的喷气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皮毛加光设备为能够将皮草加光剂雾化的台式喷雾设备或手持式喷雾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烫毛设备包括热辊式裘皮烫毛机和蒸汽式烫毛设备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式烫毛设备包括蒸汽发生器、烫斗和皮草刷子。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式烫毛设备包括皮草刷子以及带蒸汽发生器的烫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草干洗中心还包括皮草暂贮空间,所述皮草暂贮空间配置有温度调节设备、湿度调节设备以及皮草暂贮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草暂贮空间还配置有驱虫装置、遮光装置和防盗装置中的一种或多种。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以木屑作干洗介质的皮草干洗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草暂贮装置包括衣架、衣柜和凉衣杆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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