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尾气处理装置及其均流分水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742453.7 | 申请日: | 2017-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573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5 |
发明(设计)人: | 叶兴联;郑好;周宗勇;杨丁;郭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3C3/02 | 分类号: | B03C3/02;B03C3/34;B03C3/3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海建 |
地址: | 364000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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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尾气 处理 装置 及其 分水 | ||
1.一种均流分水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部分水板(1)、下部集水板(2)以及汇流槽(3),所述上部分水板(1)与所述下部集水板(2)交错对扣分布,且相邻所述上部分水板(1)、相邻所述下部集水板(2)以及所述上部分水板(1)与所述下部集水板(2)之间均具有供气流通过的间隙,所述下部集水板(2)与所述汇流槽(3)连通,且所述上部分水板(1)与高压电源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均流分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集水板(2)与水平面之间具有夹角α,且α满足0°<α≤10°,所述汇流槽(3)与各所述下部集水板(2)的最低端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均流分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分水板(1)与所述高压电源连接且所述上部分水板(1)与所述下部集水板(2)平行。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均流分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汇流槽(3)与水平面之间具有夹角β,且β满足0°<β≤10°。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均流分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均流分水装置的等效开孔率为30%~60%。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均流分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分水板(1)以及所述下部集水板(2)的横截面均为圆弧形。
7.一种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具有进口及出口的壳体(4);
沿所述进口到所述出口方向依次布置于所述壳体(4)内的湿式电除尘装置(12)以及线筒式电除雾装置,所述湿式电除尘装置(12)与所述线筒式电除雾装置之间设置有如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均流分水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湿式电除尘装置(12)上方设置有一级喷淋装置(11),所述一级喷淋装置(11)与所述线筒式电除雾装置之间设置有第一均流分水装置(10),且所述第一均流分水装置(10)的汇流槽(3)收集的水通过所述一级喷淋装置(11)用于所述湿式电除尘装置(12)。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线筒式电除雾装置包括一级线筒式电除雾器(9)以及二级线筒式电除雾器(6),所述一级线筒式电除雾器(9)上方设置有二级喷淋装置(8),所述二级线筒式电除雾器(6)上方设置有三级喷淋装置(5),所述二级喷淋装置(8)与所述二级线筒式电除雾器(6)之间设置有第二均流分水装置(7)。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均流分水装置(7)的汇流槽(3)收集的水通过所述二级喷淋装置(8)用于所述一级线筒式电除雾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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