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移动终端及其显示屏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721743614.4 | 申请日: | 2017-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4910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2 |
发明(设计)人: | 成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方高明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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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沉槽 主体部 显示屏组件 第一表面 盖板 移动终端 边沿部 后壳 正投影 主平面 收容 第二表面 重合 底壁 匹配 申请 | ||
1.一种显示屏组件,用于与移动终端的后壳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组件包括:
显示屏;及
盖板,盖设于所述显示屏上;所述盖板包括主体部和边沿部,所述边沿部设置于所述主体部的边缘并与所述主体部连接;所述主体部具有朝向所述后壳的第一表面和背向所述后壳的第二表面;所述边沿部向所述第一表面的一侧弯曲以凸出于所述第一表面上,且所述边沿部与所述第一表面形成容置槽,所述显示屏至少部分收容于所述容置槽内,所述边沿部用于与所述后壳连接;所述主体部的朝向所述显示屏的一侧开设有沉槽,所述第一表面为所述沉槽的底壁,所述显示屏至少部分收容于所述沉槽内;所述显示屏在主平面上的正投影与所述沉槽在主平面上的正投影重合,所述主平面为垂直于所述移动终端的厚度方向的平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为平面,所述显示屏贴合于所述第一表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沿部在所述主平面上的正投影的宽度与所述显示屏在所述主平面上的正投影的宽度的比值小于0.03,所述边沿部距所述第二表面的最大高度与所述主体部的最大厚度的比值小于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为平面或弧面,所述显示屏在所述主平面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二表面在所述主平面上的正投影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沿部与所述显示屏之间设有粘接层,所述显示屏通过所述粘接层与所述边沿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的材质为玻璃,所述显示屏为LCD屏。
7.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后壳和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所述后壳与所述边沿部连接,且所述显示屏位于所述后壳与所述盖板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包括中框和电池盖,所述中框分别与所述主体部和所述电池盖连接,且所述中框位于所述电池盖与所述盖板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的材质为铝合金或不锈钢或陶瓷,所述电池盖的材质为玻璃。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的外表面的颜色与所述电池盖的外表面的颜色的色差值ΔE大于2.5。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包括本体和第一凸台,所述本体和所述第一凸台一体成型,所述显示屏的远离所述盖板的一侧抵接于所述第一凸台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台位于所述显示屏的外周,且所述第一凸台在所述主平面上的正投影呈圆角矩形。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还包括第二凸台,所述第二凸台与所述本体一体成型;所述第二凸台具有抵持面,所述抵持面为平面,所述抵持面与所述主平面的夹角小于45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凸台位于所述第一凸台的外周,且所述第二凸台在所述主平面上的正投影呈圆角矩形。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还包括第三凸台,所述第三凸台与所述本体一体成型;所述第三凸台位于所述边沿部的远离所述显示屏的一侧,且所述边沿部与所述第三凸台抵接。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凸台位于所述盖板的外周,且所述第三凸台在所述主平面上的正投影呈圆角矩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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