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载摄像头自动点胶拧镜头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1818938.X | 申请日: | 2017-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8200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04 |
发明(设计)人: | 邹家骥;石露珍;陈春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B05C5/02;B05C13/02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610100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撑台 摄像 点胶装置 镜头装置 车载摄像头 自动点胶 镜头 固定摄像 镜头设备 生产效率 驱动 点胶 移动 转动 装配 移动机构驱动 本实用新型 点胶位置 镜头位置 移动机构 转动配合 自动完成 拧入 吸附 配合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载摄像头自动点胶拧镜头设备,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点胶和拧镜头分开作业,需人工转移并装配,大大降低车载摄像头生产效率的缺陷,包括:用于固定摄像头前壳并能驱动该摄像头前壳转动的支撑台,支撑台能在点胶位置和拧镜头位置之间来回移动;用于对摄像头前壳进行点胶的点胶装置;可吸附镜头并能将该镜头拧入摄像头前壳内完成装配的拧镜头装置;及驱动支撑台在点胶装置和拧镜头装置之间来回移动的移动机构。支撑台固定摄像头前壳并可驱动摄像头前壳转动,摄像头前壳转动配合点胶装置完成自动点胶,配合拧镜头装置自动完成拧镜头,移动机构驱动支撑台在点胶装置和拧镜头装置之间来回移动,生产效率大大提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载摄像头生产设备,尤其是一种车载摄像头自动点胶拧镜头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圈范围增大,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汽车需要量不断的增加,汽车的安全性及辅助操控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各汽车生产厂商通过不断引入先进的汽车安全系统来建立自己的优势。
作为汽车安全的一部分,车载摄像头逐步被各汽车厂商引入汽车系统里,车载摄像头前景也愈发光明,而作为生产车载摄像头的企业能否达到车载摄像头的相关功能,则是相关企业能否在这个行业立足的重点。
由于国内车载摄像头的起步时间较晚,因此相应的理论基础不太牢固,生产经验也不太丰富,很多企业盲目前进,为了追求量广导致产品质量大幅度下降,只有依靠严谨的实验及不断的论证方能生产出相应高质量的产品。但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摄像头生产效率就会下降,往往跟不上供货的要求。
摄像头生产包括点胶和拧镜头两个步骤,现有生长方法中,点胶和拧镜头分开作业,影响产品生产效率;而且现有的垫胶和拧镜头设备比较庞大,放置后占据生产线大量面积。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点胶和拧镜头分开作业,需人工转移并装配,大大降低车载摄像头生产效率的缺陷,提供一种车载摄像头自动点胶拧镜头设备,摄像头前壳在点胶位置和拧镜头位置来回移动,定位方便,点胶装置自动对点胶,拧镜头装置自动拧镜头,提高摄像头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还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点胶设备和拧镜头设备体积庞大,占据生产线较大面积得分缺陷,提供一种车载摄像头自动点胶拧镜头设备,点胶装置和拧镜头装置共同设置于移动底座上,由支撑台来回移动,占用体积小。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车载摄像头自动点胶拧镜头设备,包括:用于固定摄像头前壳并能驱动该摄像头前壳转动的支撑台,支撑台能在点胶位置和拧镜头位置之间来回移动;
用于对摄像头前壳进行点胶的点胶装置;
可吸附镜头并能将该镜头拧入摄像头前壳内完成装配的拧镜头装置;
及驱动支撑台在点胶装置和拧镜头装置之间来回移动的移动机构。
支撑台固定摄像头前壳并可驱动摄像头前壳转动,摄像头前壳转动配合点胶装置就可在摄像头前壳上完成自动点胶,只要控制摄像头前壳转动的速度和点胶装置出胶的速度,即可使得点胶复合工艺要求,摄像头前壳转动配合拧镜头装置又可自动完成拧镜头,而且镜头旋入的角度由摄像头前壳转动圈数控制;移动机构驱动支撑台在点胶装置和拧镜头装置之间来回移动,只要控制靠点胶装置和拧镜头装置相对移动机构的位置,即可使得支撑台的移动末位正好与点胶工位和拧镜头工位相对应,无需对摄像头前壳重新定位,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而且整体的体积小,不会占用生产线大量面积。
作为优选,支撑台包括:移动台座;固定于移动台座上的电机;设置于移动台座上部用于固定摄像头前壳的旋转平台,旋转平台与电机输出轴连接由电机输出轴驱动而转动。电机驱动旋转平台转动,旋转平台带动摄像头前壳同步转动,只要控制电机的转速即可控制摄像头前壳的转动速度,从而与点胶装置的出胶速度向匹配,也与镜头拧紧的旋转速度向匹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818938.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多功能摄影棒
- 下一篇:摄像头模组及电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