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浅碳化室内地板有效
申请号: | 201721875012.4 | 申请日: | 2017-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7763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8 |
发明(设计)人: | 袁应粮;孙世富;李继鹏;黄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5/10 | 分类号: | E04F15/10;E04F15/1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姚海波 |
地址: | 3141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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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碳化 室内地板 中间层 生产效率 碳化层 下表面 装饰材料领域 薄板热压 地板 室内 | ||
1.一种浅碳化室内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前表层(1),在前表层(1)的下表面设有中间层(2),在中间层(2)的下表面设有薄板(3),在前表层(1)的表面设有浅碳化层(4)且所述的浅碳化层(4)碳化深度为0.2-0.8mm,所述的前表层(1)、中间层(2)和薄板(3)热压固定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碳化室内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表层(1)远离中间层(2)的一面设有UV层(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碳化室内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表层(1)为表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碳化室内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间层(2)为胶合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碳化室内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薄板(3)为杨木薄板和桉木薄板中的任意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碳化室内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表层(1)和中间层(2)之间设有第一胶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碳化室内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薄板(3)和中间层(2)之间设有第二胶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碳化室内地板,其特征在于,设置的前表层(1)表面的浅碳化层(4)碳化深度均匀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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