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红木家具生产用的抛光加工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890177.9 | 申请日: | 201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7360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17 |
发明(设计)人: | 陈祥财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天梁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29/00 | 分类号: | B24B29/00;B24B27/00;B24B57/02;B24B47/12;B08B1/02 |
代理公司: | 南昌恒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6125 | 代理人: | 杨志宇 |
地址: | 334600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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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同步齿形带 齿轮 本实用新型 抛光加工 精抛 顶部设置 红木家具 固定架 红木 粗抛 啮合 自动化加工 从上到下 电机传动 木屑收集 抛光效果 人工成本 生产效率 使用寿命 依次设置 传送带 抛光液 主动轮 动轮 排刷 磨损 电机 集合 生产 | ||
1.一种红木家具生产用的抛光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固定架(1),所述固定架(1)之间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顶板(2)、传送带(3)和木屑收集盒(4),所述顶板(2)顶部设置有同步齿形带(5),所述同步齿形带(5)顶部设置有电机(6),所述同步齿形带(5)内设置有主动轮(51)、第一齿轮(52)和第二齿轮(53),所述主动轮(51)与电机(6)传动连接,所述第一齿轮(52)和第二齿轮(53)均与同步齿形带(5)啮合,所述第一齿轮(52)底部设置有第一传动杆(7),所述第一传动杆(7)底部设置有精抛轮(71),所述第二齿轮(53)底部设置有第二传动杆(8),所述第二传动杆(8)底部设置有粗抛轮(81),所述同步齿形带(5)的一侧设置有抛光液盒(9),所述抛光液盒(9)固定设置在顶板(2)的顶部,所述顶板(2)底部设置有多个排刷(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生产用的抛光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2)底部设置有雾化喷头(10),所述雾化喷头(10)与抛光液盒(9)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生产用的抛光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52)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第二齿轮(53)的数量为两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生产用的抛光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屑收集盒(4)与固定架(1)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生产用的抛光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2)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两个固定架(1)的顶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红木家具生产用的抛光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粗抛轮(81)和精抛轮(71)均设置在顶板(2)底部,所述粗抛轮(81)和精抛轮(71)均设置在雾化喷头(10)与排刷(11)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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