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商店有效
申请号: | 201721920546.4 | 申请日: | 201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6019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10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正品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G1/00 | 分类号: | G07G1/00;G07C9/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六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72 | 代理人: | 李平英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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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量传感器 提示器 读卡器 处理器 检测 读取 本实用新型 提示信号 携带 减小 结账 盗窃 | ||
1.一种无人商店,其特征在于,包括:
店体,所述店体设置有商品空间、进店通道和结账离店通道,所述进店通道和结账离店通道均连接商品空间;
第一重量传感器,设置于所述进店通道,用于当用户经过进店通道进入所述无人商店时,检测所述用户进店时的进店重量;
第二重量传感器,设置于所述结账离店通道,用于当所述用户进入结账离店通道时,检测所述用户的离店重量;
读卡器,设置于所述结账离店通道,用于当所述用户进入结账离店通道时,读取所述用户所携带有的属于所述无人商店的商品;
第一提示器,设置于所述结账离店通道;
处理器,分别与所述第一重量传感器、第二重量传感器、读卡器和第一提示器连接,所述处理器用于当根据所述用户所携带有的属于所述无人商店的商品的重量、离店重量和进店重量,确定所述用户具有盗窃行为时,控制所述第一提示器发出结账提示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商店,其特征在于,所述进店通道的两端设置有第一闸门和第二闸门;
所述无人商店还包括第一摄像组件和第二提示器,所述第一摄像组件和第二提示器均设置于所述进店通道内,并且所述处理器分别与所述第一闸门、第二闸门、第一摄像组件和第二提示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商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摄像组件包括第一三轴云台和第一摄像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三轴云台包括第一电机、第二电机、第三电机和第一基座,所述第一基座的一端固定于所述进店通道的顶部,所述第一基座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电机的定子固定,所述第一电机的转子与所述第二电机的定子固定,所述第二电机的转子与所述第三电机的定子固定,所述第三电机的转子与所述第一摄像装置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商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闸门包括第一门本体、第一控制器和第一驱动装置,所述第二闸门包括第二门本体、第二控制器和第二驱动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分别与所述第一门本体和第一控制器连接,所述第二驱动装置分别与所述第二门本体和第二控制器连接,所述处理器分别与所述第一控制器和所述第二控制器连接,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摄像组件获取的第一图像控制第一驱动装置驱动第一门本体,以及控制第二驱动装置驱动第二门本体,从而实现控制所述第一闸门和第二闸门的开关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商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摄像装置包括相机。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商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和所述第二驱动装置均包括伸缩式液压缸。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商店,其特征在于,所述结账离店通道的两端设置有第三闸门和第四闸门;
所述无人商店还包括第二摄像组件,所述第二摄像组件设置于所述结账离店通道内,并且所述处理器分别与所述第三闸门、第四闸门和第二摄像组件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商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摄像组件包括第二三轴云台和第二摄像装置;
其中,所述第二三轴云台包括第四电机、第五电机、第六电机和第二基座,所述第二基座的一端固定于所述结账离店通道的顶部,所述第二基座的另一端与所述第四电机的定子固定,所述第四电机的转子与所述第五电机的定子固定,所述第五电机的转子与所述第六电机的定子固定,所述第六电机的转子与所述第二摄像装置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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