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气灶支架及燃气灶有效
申请号: | 201721921810.6 | 申请日: | 2017-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77851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8 |
发明(设计)人: | 艾穗江;梁迪燊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万家乐厨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15/10 | 分类号: | F24C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魏彦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佛***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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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灶支架 卡扣结构 燃气灶 底圈 炉耳 本实用新型 燃气灶技术领域 卡持 | ||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一种燃气灶支架及燃气灶,涉及燃气灶技术领域。该燃气灶支架包括环状的底圈和炉耳。底圈设置有第一卡扣结构。炉耳设置有第二卡扣结构,第一卡扣结构和第二卡扣结构卡持,以使底圈与炉耳相固定。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燃气灶支架及燃气灶,能够适用于不同尺寸的锅,增加了燃气灶支架的适用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气灶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燃气灶支架及燃气灶。
背景技术
现有燃气灶所用的锅支架基本为是焊接或锻压一体成型,此结构存在部分缺点。首先由于锅支架的体积较大,限制了包装结构的进一步缩小,也就是增加了包装的成本。然后由于不同气种或不同面板之间的锅支架高度会有不同,导致了同一产品系列会有多种锅支架产生,对生产造成一定的混乱,影响生产效率。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燃气灶支架及燃气灶,能够适用于不同尺寸的锅,增加了燃气灶支架的适用性。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燃气灶支架,所述燃气灶支架包括底圈和炉耳。所述底圈设置有第一卡扣结构。所述炉耳设置有第二卡扣结构,所述第一卡扣结构和所述第二卡扣结构卡持,以使所述底圈与所述炉耳相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扣结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底圈的凹槽。所述第二卡扣结构包括设置于所述炉耳的凸起,所述凸起与所述凹槽相卡持。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扣结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底圈的凸起。所述第二卡扣结构包括设置于所述炉耳的凹槽,所述凹槽与所述凸起相卡持。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扣结构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底圈的容置槽,所述凸起设置于所述容置槽内。
进一步地,所述容置槽凹设于所述底圈的内周壁。
进一步地,所述燃气灶支架还包括限位板,所述限位板包括第一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炉耳相抵持。
进一步地,所述底圈还包括第一抵持部,所述第一抵持部设置于所述底圈的内周壁,所述第一抵持部设置有与所述容置槽相配合的缺口,并与所述第一限位部相抵持。
进一步地,所述底圈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容置槽贯通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相对所述第二表面靠近所述炉耳的支撑部。所述限位板还包括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二限位部与所述第一限位部连接,并与所述第二表面相贴合。
进一步地,所述底圈还包括第二抵持部,所述第二抵持部设置于所述第二表面,并与所述第二限位部相抵持。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灶包括上述的燃气灶支架。所述燃气灶支架包括环状的底圈和炉耳。所述底圈设置有第一卡扣结构。所述炉耳设置有第二卡扣结构,所述第一卡扣结构和所述第二卡扣结构卡持,以使所述底圈与所述炉耳相固定。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燃气灶支架及燃气灶,通过第一卡扣结构和第二卡扣结构相卡持的方式,使燃气灶支架的底圈和炉耳采用可拆卸连接的方式进行固定,相较于现有技术,使燃气灶支架通过更换不同尺寸的炉耳即可适用于不同尺寸的锅,增加了燃气灶支架的适用性。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相关的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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