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采用液体传导对玻璃进行热回火的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08912.5 | 申请日: | 2017-0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713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1 |
发明(设计)人: | J·C·托马斯;K·L·沃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27/02 | 分类号: | C03B27/02;C03B27/03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徐鑫;项丹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散热表面 第一表面 液体进料 玻璃片 片材 液体传导 片材面 热传递 传导 回火 玻璃 加工 | ||
用于对玻璃片进行热强化的设备包括:第一散热表面;第二散热表面,散热表面之间距离为g的间隙将所述第二散热表面与所述第一散热表面间隔开;以及放置成能够将液体进料到间隙的液体进料结构,其中,距离g相对于待加工的玻璃片的厚度t足够小,从而当厚度为t的片材放在距离为g的间隙中的时候,来自片材面朝所述第一散热表面的第一表面的热传递超过20%、30%、40%或50%或者甚至更多是从片材的所述第一表面经由液体到所述第一散热表面的传导。
本申请根据35U.S.C.§119要求2016年1月2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第62/288,177号;2016年1月2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第62/288,615号;2016年11月3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第62/428,142号;以及2016年11月3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第62/428,168号的优先权,它们的内容是本申请的依托并且全文通过参考结合于此。
本申请涉及如下申请并将其全文通过引用结合于此:2016年1月29日提交的临时申请系列第62/288,851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232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181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274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293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303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363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系列第14/814,319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系列第14/814,335号;2014年7月31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031,856号;2014年11月4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074,838号;2015年4月14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031,856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232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181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274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293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303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363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319,号;2015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第14/814,335号;2015年10月2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236,296号;2016年1月2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288,549号;2016年1月2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288,566号;2016年1月2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288,615号;2016年1月2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288,695号;2016年1月2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2/288,755号。
技术领域
本申请一般地涉及对玻璃进行热处理,定义为包括玻璃和玻璃陶瓷以及包含玻璃的材料,具体来说,涉及采用液体介导的热传导对玻璃进行热强化或热处理的设备和系统。
背景技术
在对包含玻璃的片材(“玻璃片”)进行热(或者“物理”)强化时,将玻璃片加热到高于玻璃的玻璃转化温度的提升温度,然后片材的表面快速冷却(“猝冷”)的同时片材的内部区域以较为缓慢速率冷却。内部区域冷却较为缓慢的原因在于,它们被玻璃的厚度和相当低的导热系数所隔绝。差异化冷却在片材表面区域中产生残留压缩应力,受到片材的中心区域中的残留拉伸应力的平衡。
玻璃的热强化不同于玻璃的化学强化,对于所述化学强化,表面压缩应力是通过诸如离子扩散之类的工艺使得玻璃靠近表面区域中的化学组成发生变化来产生表面压缩应力。在一些基于离子扩散的工艺中,可以通过使得较大的离子与靠近玻璃表面的较小离子发生交换来对玻璃的外部部分进行强化,从而在表面上或者靠近表面处赋予压缩应力(也称为负拉伸应力)。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康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康宁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0891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