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酶水解的方法和设备,液体成分和固体成分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10215.3 | 申请日: | 2017-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032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S·图伦尼;J·坦帕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芬欧汇川集团 |
主分类号: | C12P19/00 | 分类号: | C12P19/00;C12P19/02;C12P19/1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王颖;江磊 |
地址: | 芬兰赫***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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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酶水解 植物基原料 固液分离阶段 方法和设备 水解 碳水化合物 回收 应用 | ||
1.一种用于酶水解的方法,其中植物基原料利用酶而被水解,其中,
-将植物基原料(1)进料至第一酶水解阶段(2),
-使植物基原料(1)在至少两个酶水解阶段(2,4)中水解,
-在每个酶水解阶段(2,4)之后,在固液分离阶段(7a,7b)中将包含碳水化合物的液体成分(5a,5b)与固体成分(6a,6b)分离,和
-将固体成分(6a)供应至下一个酶水解阶段(4),固体成分在其中进行处理,在最后一个固液分离阶段(7b)后回收固体成分(6b)。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酶水解阶段(2)的停留时间为2-48小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酶水解阶段(2)中,植物基原料(1)的稠度为4-40%。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或任何之后的酶水解阶段(4)的停留时间为6-72小时。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二或任何之后的酶水解阶段(4)中,固体成分(6a)的稠度为10-40%。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与酶水解阶段(2,4)相关的至少一个混合阶段(11,12)。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酶水解之前,用液体稀释所述植物基原料(1)或所述固体成分(6a)。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过滤、离心处理或它们的组合将液体成分(5a,5b)与固体成分(6a,6b)分离。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每个固液分离阶段(7a,7b)之后回收液体成分(5a,5b)。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植物基原料(1)或固体成分(6a)逐步或逐渐地进料到酶水解阶段(2,4)。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二或任何之后的酶水解阶段(4)中添加酶。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不添加酶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或任何之后的酶水解阶段(4)。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最后一个固液分离阶段(7b)之后,在木质素分离阶段(13)中将木质素(14)从固体成分(6b)中分离。
14.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基原料(1)是木基材料或包含木基材料的混合物。
15.一种用于酶水解的设备,在该设备中植物基原料利用酶而被水解,其中所述设备包括:
-至少两个酶水解阶段(2,4),所述植物基原料(1)在其中水解,
-至少一个进料装置,用于将所述植物基原料(1)进料到至少第一酶水解阶段(2),和
-至少两个固液分离阶段(7a,7b),在每个酶水解阶段(2,4)之后,在该至少两个固液分离阶段(7a,7b)中液体成分(5a,5b)与固体成分(6a,6b)分离,和
-在第一酶水解阶段(2)之后的酶水解阶段(4),其被设置用来处理在固液分离阶段(7a)中分离的固体成分(6a)。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固液分离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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