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用器具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10910.X | 申请日: | 2017-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0036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8 |
发明(设计)人: | B·普菲斯特;A·芬克;J·芬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BSH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23/06 | 分类号: | F25D23/06;F25D25/0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周家新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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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家用 器具 装置 | ||
1.一种家用器具装置,所述家用器具装置具有带有至少一个后壁(12a;12b)的至少一个器具主体(10a;10b),具有至少一个贮存单元(14a;14b),并且具有至少一个保持单元(16a;16b),所述保持单元设置成能够保持所述贮存单元(14a;14b),其特征在于,保持单元(16a;16b)具有至少一个保持元件(18a;18b),在至少一个操作状态下,所述保持元件(18a;18b)的主尺度方向至少大致平行于后壁(12a;12b)并且至少大致在水平方向上延伸,其中,所述家用器具装置具有至少一个遮板元件(22a;22b),所述遮板元件在距保持元件(18a;18b)一定的自由间距处并相对于后壁间隔开地至少部分地布置在保持单元(16a;16b)的背向后壁(12a;12b)的一侧上,遮板元件(22a;22b)具有至少一个凹部,所述凹部对准并暴露所述至少一个保持元件(18a;18b)。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保持元件(18a;18b)具有至少一个保持凹部(20a),贮存单元(14a;14b)的至少一部分能够插入所述保持凹部(20a)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保持凹部(20a)的主尺度方向至少大致平行于保持元件(18a;18b)的主尺度方向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保持元件(18a;18b)至少部分地布置在遮板元件(22a;22b)的背向后壁(12a;12b)的一侧上。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遮板元件(22a;22b)具有至少一个凹部(23a),所述凹部在至少一个结合状态下在遮板元件(22a;22b)的背向后壁(12a;12b)的一侧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暴露布置在遮板元件(22a;22b)的面向后壁(12a;12b)的一侧上的保持元件(18a;18b)。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保持单元(16a;16b)被设置成能够支撑贮存单元(14;14b),使得贮存单元能够在至少一个方向上移动,所述至少一个方向至少大致平行于保持元件(18a;18b)的主尺度方向定向。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贮存单元(14a;14b)具有至少一个支撑元件(24a;24b),所述支撑元件反作用于当贮存单元(14a;14b)被保持时产生的扭矩。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贮存单元(14a;14b)被设置用于无工具地组装在保持单元(16a;16b)上和/或从保持单元(16a;16b)上拆卸。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贮存单元(14a;14b)具有至少一个搁板(26a;26b)。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搁板(26a;26b)至少部分地透明且无框和/或至少部分地半透明且无框。
11.根据权利要求1-3、10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保持元件(18a;18b)具有至少大致矩形的横截面。
12.根据权利要求1-3、10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器具装置是家用制冷器具装置。
13.一种家用器具,所述家用器具具有至少一个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器具装置。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器具是家用制冷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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