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TIR主体的布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17579.4 | 申请日: | 2017-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802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09 |
发明(设计)人: | J.默滕斯;A.马尔切夫卡;G.亨宁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亮锐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9/00 | 分类号: | G02B19/00;F21S41/32;F21S41/2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景军平;陈岚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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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装置 壳体 凸起 前照明组件 全内反射 透明材料 不透明 光输入 接收光 反射 覆盖 | ||
1.一种光学装置,包括
- 透明材料的主体(16),被布置为在其至少一个光输入部分(24a、24b)处接收光,以由于全内反射而在所述主体(16)的外表面(28a、28b)处反射所述光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在至少一个光输出部分处向外发光,
其中所述主体是大体扁平的且被成形以实现光学效应,
其中所述主体的外表面包括基本上为平面和/或平行的上表面部分和下表面部分,以及
- 不透明壳体(12),以至少部分地覆盖所述主体(16),所述主体(16)由凸起(30、36)保持在所述壳体(12)中,所述凸起(30、36)被布置为抵靠所述外表面(28a、28b)。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光学装置,其中
- 所述壳体(12)包括至少上壳体部分和下壳体部分(12a、12b),所述主体(16)被布置在所述上壳体部分和下壳体部分(12a、12b)之间,
- 其中,凸起(30、36)被布置在所述上壳体部分和下壳体部分(12a、12b)二者处,延伸以抵靠所述主体(1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所述壳体部分(12a、12b)通过一个或多个形状配合的元件(34)连接。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所述壳体(12)包括布置在距所述主体(16)一距离处的壳体壁(38a、38b),所述凸起(30、36)被布置在所述壳体壁(38a、38b)和所述主体(16)之间。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所述主体(16)被钳制在所述凸起(30、36)之间,所述凸起(30、36)在相对侧抵靠所述表面(28a、28b)。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多个所述凸起(30)和所述外表面(28a、28b)之间的接触区域至少基本上布置在两平面中。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至少一个透镜元件(14)被布置为接收在所述主体(16)的输出部分(26a、26b)处从所述主体(16)发射的光。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所述透镜元件(14)被提供在所述壳体(12)的开口中。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所述主体(16)包括所述光输入部分(24a、24b)中的一个或多个,
- 并且所述壳体(12)包括每输入部分2-12个的所述凸起(30)。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所述壳体(12)包括至少上壳体部分和下壳体部分(12a、12b),所述主体(16)被布置在所述上壳体部分和下壳体部分(12a、12b)之间,
- 其中每输入部分(24a、24b)的1-6个凸起(30)被布置在所述上壳体部分(12a)处,且每输入部分(24a、24b)的1-6个凸起(30)被布置在所述下壳体部分(12b)处。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所述凸起(30、36)具有至少基本上圆柱形。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所述凸起(30、36)被提供有圆状或至少部分逐渐变细的头部(32),所述头部布置为抵靠所述外表面(28a、28b)。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装置,其中
- 所述主体(16)仅由所述凸起(30、36)保持,不接触所述壳体(12)的其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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