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18700.5 | 申请日: | 2017-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8529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名仓正人;实藤龙二;福重裕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5/30 | 分类号: | G02B5/30;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周欣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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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具有至少包含液晶单元以及偏振片的液晶面板和至少包含光源的背光单元,
所述偏振片包含起偏器以及至少一张保护膜,
所述偏振片中所包含的保护膜位于所述液晶面板的最靠近所述背光单元侧,
位于所述液晶面板的最靠近所述背光单元侧的所述保护膜是在所述背光单元侧的表面上测量出的视同剪切强度为106MPa以上、且在所述起偏器侧的表面上测量出的视同剪切强度为95MPa以下的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薄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薄膜包含含有氨基甲酸酯键的化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含有氨基甲酸酯键的化合物具有由下述通式1表示的部分结构,
通式1
在通式1中,Ar表示芳基,*表示与构成所述含有氨基甲酸酯键的化合物的其他部分结构的键合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在通式1中,由Ar表示的芳基为苯基。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含有氨基甲酸酯键的化合物在1个分子中具有2~4个由通式1表示的部分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含有氨基甲酸酯键的化合物在1个分子中具有2个或3个由通式1表示的部分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关于所述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薄膜的所述含有氨基甲酸酯键的化合物的含量,在所述背光单元侧的表层部中相对于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100质量份为20质量份以上,且在所述起偏器侧的表层部中相对于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100质量份为12质量份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关于所述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薄膜的所述含有氨基甲酸酯键的化合物的含量,在所述背光单元侧的表层部中相对于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100质量份为30质量份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液晶面板包含正面偏振片、液晶单元以及背面偏振片,且所述背面偏振片是包含所述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薄膜的偏振片。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有机溶剂可溶性树脂薄膜是纤维素酰化物薄膜。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纤维素酰化物薄膜的所述背光单元侧的表层部中所含的纤维素酰化物的取代度为2.20~2.60的范围。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扩散部件位于所述背光单元的最靠近液晶面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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