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扶手以及椅子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35373.4 | 申请日: | 2017-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102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07 |
发明(设计)人: | 高木裕一郎;益永浩;五十岚僚;井泽晶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冈村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A47C7/54 | 分类号: | A47C7/54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张晶;谢顺星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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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扶手 以及 椅子 | ||
1.一种扶手,其是设置于椅子的扶手,具备:
作为支撑结构体的支撑部件、以及
扶手主体,
所述扶手主体具备:
下层部件,其相对于所述支撑部件向第一水平方向可移动地支撑于所述支撑部件,并设置有由落座者进行操作的操作部;
上层部件,其支撑于所述下层部件;
两个导向部,其在所述下层部件与所述上层部件之间,使所述上层部件能够相对于所述下层部件向与第一水平方向不同的第二水平方向移动,且所述两个导向部分离设置,
所述上层部件沿着所述第二水平方向在基准位置覆盖所述操作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层部件可在作为所述第一水平方向的椅子的前后方向上移动地支撑于所述支撑部件,
所述上层部件可在作为所述第二水平方向的椅子的宽度方向上移动地支撑于所述下层部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部设置于椅子的前后方向上的所述下层部件的前侧的端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层部件配置成,通过从所述基准位置在所述第二水平方向上移动从而能够使所述操作部的至少一部分向上方露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还具备:
转动机构,其使支撑于所述支撑结构体的所述扶手主体相对于所述支撑结构体而可在大致水平面内转动地连结;
转动限制机构,其限制所述扶手主体相对于所述支撑结构体的转动角度;
操作缆线,其从所述支撑结构体配置于所述扶手主体,并通过设置于所述扶手主体的所述操作部的操作来对操作对象部进行操作,
所述转动机构具有:
从所述支撑结构体向上方突出的枢轴部、以及
设置于所述扶手主体并与所述枢轴部可转动地嵌合的轴承部,
所述支撑结构体具有缆线插通部,所述缆线插通部从所述支撑结构体的内部通过所述枢轴部的下方,并将所述操作缆线从所述枢轴部附近向所述扶手主体的内部引导,
所述转动限制机构具有在转动限制时相互抵接的所述扶手主体侧的转动限制构件和所述支撑结构体侧的转动限制构件,
所述扶手主体侧的转动限制构件和所述支撑结构体侧的转动限制构件配置于夹着所述枢轴部的轴线而与所述缆线插通部的面向所述扶手主体内的开口相反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动机构配置于所述扶手主体的内部,
所述转动限制机构配置于所述支撑结构体的内部,
所述扶手主体侧的转动限制构件从夹着所述枢轴部的轴线而与所述缆线插通部的面向扶手主体内的开口相反的位置向所述支撑结构体的内部方向突出。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
所述扶手主体具备:
基座部件,其具有供所述枢轴部从下方向上方插通的插通孔;
夹持块,其相对于通过所述插通孔向所述基座部件的上方突出的所述枢轴部而经由所述轴承部可转动地进行安装,
所述基座部件与所述夹持块经由仅允许大致水平的一个方向的相对位移的导向机构而相互卡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
所述扶手主体侧的转动限制构件设置于所述夹持块,并且向下方贯通所述基座部件的所述插通孔并向所述支撑结构体的内部方向突出。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
所述缆线插通部由从所述支撑结构体的上壁部夹着所述枢轴部的轴线的一侧的下表面起跨越所述支撑结构体的上壁部夹着所述枢轴部的轴线的另一侧的上表面和所述枢轴部的外侧面的连续的孔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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