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收纳插入件单元的吸烟制品烟嘴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37039.2 | 申请日: | 2017-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1014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A·阿尔瓦勒兹德拉卡德纳;A·丁瑟尔;L·纳皮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02 | 分类号: | A24D3/02;A24D3/04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林振波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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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收纳 插入 单元 吸烟 制品 烟嘴 | ||
1.一种吸烟制品,包括:
气溶胶生成基质以及固定到所述气溶胶生成基质的下游端的烟嘴,所述烟嘴包括:
可弹性变形材料的第一中空管段;以及
第二中空管段,其邻近于所述第一中空管段且在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上游,所述第二中空管段限定用于收纳插入件单元的腔室;
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限定开口,所述插入件单元能够穿过所述开口从所述烟嘴的外部传递到所述第二中空管段的所述腔室中,且
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至少一部分向内突出到所述开口中,以限定至少一个可弹性变形突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包括均匀地设置在所述开口周围的两个或多于两个可弹性变形突起。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开口的形状具有如从所述吸烟制品或烟嘴的下游端检视的至少一个双侧对称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开口的形状具有如从所述吸烟制品或烟嘴的下游端检视的径向对称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所述开口的横截面面积具有所述第二中空管段的所述腔室的横截面面积的等效直径的90%或更小的等效直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所述开口的横截面面积具有2.5毫米到4.5毫米的等效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烟嘴进一步包括邻近于所述第二中空管段且在所述第二中空管段上游的过滤材料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过滤材料段具有与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颜色不同的颜色。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烟嘴进一步包括包围至少所述第一中空管段和所述第二中空管段的不可渗透包装材料。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和所述第二中空管段中的每一个包括纤维过滤材料和添加到所述纤维过滤材料的增塑剂,且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中所述增塑剂的重量含量百分比高于所述第二中空管段中所述增塑剂的重量含量百分比。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长度为3毫米到10毫米。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第二中空管段的长度为4毫米到10毫米。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可弹性变形材料的所述第一中空管段布置在所述烟嘴的下游端处。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烟制品,其中所述烟嘴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烟嘴的下游端处的第三中空管段,其中所述第三中空管段邻近于所述第一中空管段且在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下游。
15.一种用于吸烟制品的烟嘴,所述烟嘴包括:
可弹性变形材料的第一中空管段;以及
第二中空管段,其邻近于所述第一中空管段且在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上游,所述第二中空管段限定用于收纳插入件单元的腔室;
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限定开口,所述插入件单元能够穿过所述开口从所述烟嘴的外部传递到所述第二中空管段的所述腔室中,且
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段的至少一部分向内突出到所述开口中,以限定至少一个可弹性变形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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