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容器及液体喷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39399.6 | 申请日: | 2017-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2814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日出直;木村尚己;工藤圣真;松田隆纪;河合航路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41J2/175 | 分类号: | B41J2/17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 11361 | 代理人: | 张继成;尹晓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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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容器 喷射 装置 | ||
1.一种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第一室,其由多个壁包围,能够容纳液体;
液体注入口,其用于向所述第一室注入所述液体;
大气开放口,其被向大气开放;
液体导出口,其从所述第一室导出所述液体;
大气导入口,其形成在将所述第一室包围的所述多个壁中的、与构成顶面的壁不同的第一间隔壁上;以及
大气连通路,其使所述大气开放口与所述大气导入口之间连通,
所述大气导入口形成在从所述第一间隔壁与其他壁交叉的角部离开的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壁中的与所述第一间隔壁对置的壁由膜构成。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大气连通路包括第二室,
所述第二室在从所述大气开放口经由所述大气导入口向所述第一室内流入的大气的路径中位于比所述第一室靠上游侧。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室内,在所述第一间隔壁中的所述大气导入口的外周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有从所述第一间隔壁向所述第一室内的对置的一侧突出的凸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部具有将所述大气导入口的整周包围的筒状的形态。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大气连通路包括与所述大气导入口连接的连通流路,
所述大气导入口呈圆形,
所述大气导入口的内侧的直径与所述连通流路的截面开口的宽度相同。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室内,所述第一间隔壁具有第一内面和比所述第一内面更向所述第一室的内侧突出的第二内面,
所述大气导入口在所述第二内面上开口。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体导出口形成在与所述第一间隔壁对置的一侧。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将所述大气开放口包围的第二凸部。
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多个壁上,包括能够目视确认所述第一室内的液面的目视确认壁,
所述目视确认壁在所述液体容器的使用姿态下在与水平方向交叉的方向上延伸,
在所述目视确认壁上,设置有表示能够注入到所述第一室中的所述液体的量的上限的基准的上限标记,
所述大气导入口位于比所述上限标记靠上方。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多个壁上,包括能够目视确认所述第一室内的液面的目视确认壁,
所述目视确认壁在所述液体容器的使用姿态下在与水平方向交叉的方向上延伸,
在所述目视确认壁上,设置有表示能够注入到所述第一室中的所述液体的量的上限的基准的上限标记,
所述第二室的容积与所述第一室内的液位达到所述上限标记时的所述液体的容积相等或比所述液体的容积大。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
当在所述使用姿态下,从所述第一室内的所述液体达到所述上限标记的状态使所述液体容器的姿态变化为将所述目视确认壁朝向下方的姿态时,所述大气导入口位于比所述第一室内的所述液体的液面靠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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