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消费产品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58202.3 | 申请日: | 2017-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1577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1 |
发明(设计)人: | 马修·劳伦斯·林奇;布兰登·菲利普·伊利;菲利普·安德鲁·萨温;安伯·乔伊·耶尔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C11D3/37 | 分类号: | C11D3/37;C11D3/12;C11D3/00;C11D3/04;C11D7/02;C11D7/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洪欣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消费 产品组合 | ||
1.消费产品组合物,包含:
无孔可溶性固体结构,其包含聚乙二醇作为载体材料;
设置在所述载体材料内的疏水性调理剂,其中所述疏水性调理剂是具有1μm至500μm的平均粒度的末端氨基硅氧烷或聚二甲基硅氧烷;以及
设置在所述载体材料内的微粒间隔物材料,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选自玻璃微球、陶瓷微球、聚烯烃微球、碱金属硼酸盐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具有55μm至750μm的平均粒度;
其中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的所述无孔可溶性固体结构包含0.05至0.50的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体积分数;
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是水不溶性的,或所述载体材料的溶解速率与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溶解速率的比率为至少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大于所述疏水性调理剂的所述平均粒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与所述疏水性调理剂的所述平均粒度的比率为至少5: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与所述疏水性调理剂的所述平均粒度的比率为至少10: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与所述疏水性调理剂的所述平均粒度的比率为至少20: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与所述疏水性调理剂的所述平均粒度的比率为至少30: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与所述疏水性调理剂的所述平均粒度的比率为至少50: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为75μm至650μ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为95μm至600μ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所述平均粒度为100μm至250μ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包含按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的重量计5%至50%的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包含按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的重量计10%至45%的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包含按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的重量计20%至40%的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的所述无孔可溶性固体结构包含0.1至0.5的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体积分数。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的所述无孔可溶性固体结构包含0.15至0.45的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体积分数。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消费产品组合物的所述无孔可溶性固体结构包含0.2至0.45的所述微粒间隔物材料的体积分数。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费产品组合物,其中设置于所述载体材料内的所述疏水性调理剂的平均粒度为2μm至500μ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宝洁公司,未经宝洁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58202.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液体洗涤剂
- 下一篇:用于表面净化的装置和相关组合物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