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美甲用化妆品组合物、其使用方法和美甲用化妆品树脂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58254.0 | 申请日: | 2017-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15135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24 |
发明(设计)人: | 岩井薰;马场雅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目立康 |
主分类号: | A61K8/898 | 分类号: | A61K8/898;A61Q3/02;C08F29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郑斌;尹玉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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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美甲用 化妆品 组合 使用方法 和美 树脂 | ||
1.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其被构造成施用于甲表面,其中所述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在固化后具有大于15 g/m2·hr的水分蒸发性;
所述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在固化后具有25 barrer或更高的氧渗透系数;
所述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包含基础材料,所述基础材料包含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官能团的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和构造成引发所述有机硅大分子单体聚合的聚合引发剂;
所述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具有根据以下化学式的结构:
R11、R12和R13各自是氢或具有3个或更少碳原子的烷基;a和b各自为1至15;并且n表示10或更大至40或更小的数字;
所述基础材料还包含丙烯酰吗啉、N,N-二乙基丙烯酰胺和丙烯酸2-甲氧基乙酯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基础材料包含(甲基)丙烯酸烯丙酯、(甲基)丙烯酸乙烯酯、(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酰氧基乙酯、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二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异氰脲酸三烯丙酯、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甘油三丙烯酸酯、或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作为交联剂。
2.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其被构造成施用于甲表面,其中所述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在固化后具有大于15 g/m2·hr的水分蒸发性;
所述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在固化后具有25 barrer或更高的氧渗透系数;
所述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包含基础材料,所述基础材料包含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官能团的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和构造成引发所述有机硅大分子单体聚合的聚合引发剂;
所述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包含至少两种化学上不同的有机硅大分子单体;
所述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具有根据以下化学式的结构:
R11、R12和R13各自是氢或具有3个或更少碳原子的烷基;a和b各自为1至15;并且n表示10或更大至60或更小的数字;
所述基础材料还包含丙烯酰吗啉、N,N-二乙基丙烯酰胺和丙烯酸2-甲氧基乙酯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基础材料包含(甲基)丙烯酸烯丙酯、(甲基)丙烯酸乙烯酯、(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酰氧基乙酯、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二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异氰脲酸三烯丙酯、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甘油三丙烯酸酯、或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作为交联剂。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其中固化的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的水分蒸发性大于28 g/m2·hr。
4.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基础材料包含具有第一结构的第一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和具有第二结构的第二有机硅大分子单体;
其中所述第二结构的链长长于所述第一结构的链长;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有机硅大分子单体以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有机硅大分子单体的重量比被包含在内。
5.权利要求1所述的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包含至少两种化学上不同的有机硅大分子单体。
6.权利要求2或5所述的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其包含:
第一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其中a=b=1;和
第二有机硅大分子单体,其中a≥1且b1;
其中所述第一有机硅大分子单体相对于所述第二有机硅大分子单体的质量比为10/90或更高至50/50或更低。
7.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基础材料包含10重量%至80重量%的所述有机硅大分子单体。
8.权利要求7所述的凝胶美甲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基础材料包含2重量%至15重量%的所述聚合引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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