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减少患有免疫球蛋白A肾病的人受试者中的蛋白尿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60710.5 | 申请日: | 2017-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775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7 |
发明(设计)人: | N.J.布伦斯基尔;G.A.德莫普洛斯;T.杜德勒;H-W.施维布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斯特大学;奥默罗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7105 | 分类号: | A61K31/7105;A61K39/00;A61K39/395;A61K45/00;A61K48/00;A61P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波;黄登高 |
地址: | 英国莱*** | 国省代码: | 英国;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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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免疫球蛋白A 蛋白尿 肾病 抑制性抗体 补体活化 有效抑制 | ||
1.减少患有IgAN的人受试者中的蛋白尿的方法,包括根据以下剂量方案给予受试者MASP-2抑制性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可变区,其包含SEQ ID NO:6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H1、CDR-H2和CDR-H3;和轻链可变区,其包含SEQID NO:7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L1、CDR-L2和CDR-L3:
a. 每周一次静脉内给予患有IgAN的受试者约4 mg/kg (即3.6 mg/kg至4.4 mg/kg)的所述抗体,持续至少12周的治疗期;或
b. 每周一次静脉内给予患有IgAN的受试者约180 mg至约725 mg (即162 mg至797mg)的所述抗体,持续至少12周的治疗期,
其中所述方法减少所述人受试者中的蛋白尿。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期是12周。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期之后是至少2个月的休息期(即,不给予MASP-2抑制剂)。
4.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期之后是至少3个月的休息期(即,不给予MASP-2抑制剂)。
5.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期之后是至少4个月的休息期(即,不给予MASP-2抑制剂)。
6.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期之后是至少5个月的休息期(即,不给予MASP-2抑制剂)。
7.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期之后是至少6个月的休息期(即,不给予MASP-2抑制剂)。
8.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治疗期结束时和/或在休息期结束时所述受试者中的蛋白尿从基线(治疗前)减少至少20%(即uACR降低和/或24小时尿蛋白浓度降低)。
9.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治疗期结束时和/或在休息期结束时所述受试者中的蛋白尿从基线(治疗前)减少至少30%(即uACR降低和/或24小时尿蛋白浓度降低)。
10.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治疗期结束时和/或在休息期结束时所述受试者中的蛋白尿从基线(治疗前)减少至少40%(即uACR降低和/或24小时尿蛋白浓度降低)。
11.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治疗期结束时和/或在休息期结束时所述受试者中的蛋白尿从基线(治疗前)减少至少50%(即uACR降低和/或24小时尿蛋白浓度降低)。
12.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治疗期结束时和/或在休息期结束时所述受试者中的蛋白尿从基线(治疗前)减少大于50(即uACR降低和/或24小时尿蛋白浓度降低)。
13.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治疗期和/或休息期中定期监测受试者中的尿蛋白水平。
14.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受试者中估计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增加。
15.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与用MASP-2抑制性抗体治疗开始前服用的皮质类固醇剂量相比,在治疗期结束时和/或在休息期结束时所述受试者停止或显著降低了皮质类固醇剂量。
1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MASP-2抑制性抗体或其片段选自重组抗体、具有减少的效应子功能的抗体、嵌合抗体、人源化抗体和人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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