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平视显示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60904.5 | 申请日: | 2017-10-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9130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30 |
发明(设计)人: | 渡边敏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麦克赛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B60K3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许海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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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平视 显示器 系统 | ||
1.一种平视显示器系统,是具有第1平视显示器以及第2平视显示器的车辆用的平视显示器系统,其中,
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及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配置成作为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的第1中心线和作为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的第2中心线相交的角度为作为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假想的影像射出点的第1假想射出点和作为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假想的影像射出点的第2假想射出点的距离PD为PD=L(M-L(W-D)/(H-W))/W,所述α是α=arctan(W/2L),所述θ是所述第1假想射出点以及所述第2假想射出点的视角,所述W是眼动范围在所述车辆的车宽方向上的长度,所述L是从视点至虚像面的距离,所述M是从所述视点至看不到虚像的距离,所述D是双眼间隔,所述H是所述虚像被显示的虚像面的所述车辆的车宽方向的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视显示器系统,其中,
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配置成所述第1中心线相对挡风玻璃或者合成器的反射面从正面到达驾驶员的眼瞳位置,
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配置成所述第2中心线相对所述挡风玻璃或者合成器的反射面以并非正面的角度入射而到达所述驾驶员的眼瞳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视显示器系统,其中,
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及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配置成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相对挡风玻璃或者合成器的反射面从非正面的角度到达驾驶员的眼瞳位置,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相对所述挡风玻璃或者合成器的反射面以并非正面的角度入射而到达所述驾驶员的眼瞳位置。
4.一种平视显示器系统,是具有第1平视显示器以及第2平视显示器车辆用的平视显示器系统,其中,
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及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配置成作为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的第1中心线和作为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的第2中心线相交的角度为作为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假想的影像射出点的第1假想射出点和作为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假想的影像射出点的第2假想射出点的距离PD为PD=W,所述θ是所述第1假想射出点以及所述第2假想射出点的视角,所述W是能够对虚像进行视觉辨认的眼动范围在所述车辆的车宽方向上的长度。
5.一种平视显示器系统,是具有第1平视显示器以及第2平视显示器车辆用的平视显示器系统,其中,
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及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配置成作为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的第1中心线和作为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的第2中心线相交的角度为作为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假想的影像射出点的第1假想射出点和作为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假想的影像射出点的第2假想射出点的距离PD为PD=D,所述θ是所述假想射出点的视角,所述D是双眼间隔。
6.一种平视显示器系统,是具有第1平视显示器以及第2平视显示器车辆用的平视显示器系统,其中,
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及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配置成作为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的第1中心线和作为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光学上的中心线的第2中心线相交的角度为作为所述第1平视显示器的假想的影像射出点的第1假想射出点和作为所述第2平视显示器的假想的影像射出点的第2假想射出点的距离PD为PD=D,所述β是β=arctan(W/2L),所述θ是所述第1假想射出点以及所述第2假想射出点的视角,所述W是眼动范围在所述车辆的车宽方向上的长度,所述L是从视点至虚像面的距离,所述D是双眼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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