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针对CTLA-4的单结构域抗体及其变体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63159.X | 申请日: | 2017-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4392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7 |
发明(设计)人: | 张亚峰;武术;杨帅;周传初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K16/28 | 分类号: | C07K16/28;C07K16/46;C12N15/13;A61K39/395;A61P3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杨棽 |
地址: | 211100 江苏省南京市中国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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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针对 ctla 结构 抗体 及其 变体 | ||
1.一种包含特异性识别CTLA-4的单结构域抗体(sdAb)部分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sdAb部分包含以下各物:(1)如氨基酸序列SEQ ID NO:18所示的CDR1,如氨基酸序列SEQ ID NO:50所示的CDR2,和如氨基酸序列SEQ ID NO:82所示的CDR3;或(2)如氨基酸序列SEQ ID NO:214所示的CDR1,如氨基酸序列SEQ ID NO:339所示的CDR2,和如氨基酸序列SEQ ID NO:254所示的CDR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sdAb部分包含如氨基酸序列SEQ ID NO:114、200、274、342、343和344中的任一者所示的VHH结构域。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特异性识别CTLA-4的所述sdAb部分是骆驼科动物的、嵌合的、人的、部分人源化的或完全人源化的。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是仅有重链的抗体(HCAb)。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HCAb是单体或二聚体。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HCAb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 NO:130、131、283、369、370和371中的任一者。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进一步包含特异性识别第二表位的第二抗体部分。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第二抗体部分是全长抗体、Fab、Fab’、(Fab’)2、Fv、单链Fv(scFv)、scFv-scFv、微型抗体、双体抗体或sdAb。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抗CTLA-4构建体具有多特异性。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特异性识别CTLA-4的所述sdAb部分和所述第二抗体部分任选由肽接头连接。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肽接头包含氨基酸序列SEQ ID NO:162、163、307或365。
12.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所述第二抗体部分是由两个重链和两个轻链组成的全长抗体。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特异性识别CTLA-4的所述sdAb部分的N末端融合于所述全长抗体的至少一个重链的C末端。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特异性识别CTLA-4的所述sdAb部分的C末端融合于所述全长抗体的至少一个重链的N末端。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特异性识别CTLA-4的所述sdAb部分的N末端融合于所述全长抗体的至少一个轻链的C末端。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CTLA-4构建体,其中特异性识别CTLA-4的所述sdAb部分的C末端融合于所述全长抗体的至少一个轻链的N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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