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式真空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66147.2 | 申请日: | 2017-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6281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发明(设计)人: | 袁若鸥;张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科(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24 | 分类号: | A47L5/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晓桐;李健 |
地址: | 中国澳门南湾大马路4*** | 国省代码: | 澳门;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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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真空 吸尘器 | ||
1.一种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包括:
主体;
马达组件,所述马达组件位于所述主体内;
脏空气入口,所述脏空气入口位于所述手持式真空吸尘器的前部并且沿入口轴延伸;
气旋室,所述气旋室与所述脏空气入口和所述马达组件流体连通,所述气旋室限定分离器轴;
其中所述入口轴和所述分离器轴交叉以形成在所述脏空气入口和所述气旋室之间延伸的锐角,其中所述锐角在30度至70度的范围内,使得当所述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操作且所述脏空气入口指向下时,所述分离器轴垂直定位,其中所述主体包括手柄,所述手柄沿手柄轴延伸,所述手柄轴与所述马达组件相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锐角在40度至60度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锐角在45度至55度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锐角是50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所述手持式真空吸尘器还包括底部表面,在所述底部表面上,所述真空吸尘器配置为位于水平表面上,并且其中,当所述底部表面位于水平表面上时,所述入口轴在水平的10度之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当所述底部表面位于水平表面上时,所述入口轴与所述水平表面平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所述手持式真空吸尘器还包括杆,所述杆具有安装在所述脏空气入口的一端,以及安装在表面清洁头上的相对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杆是线性的并且限定杆轴,其中,所述杆轴和所述入口轴共线。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脏空气入口和所述气旋室是气旋分离器组件的一部分,并且其中,所述气旋分离器组件还包括底部,当所述杆安装于所述脏空气入口时,所述底部是可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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